
2021-2026年版五星级酒店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2021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标准,旅游休闲街区是指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文化旅游简称为文旅,定义是指通过旅游实现感知、了解、体察人类文化具体内容之目的的行为过程。泛指以鉴赏异国异地传统文化、追寻文化名人遗踪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为目的的旅游。寻求文化享受已成为当前旅游者的一种风尚。
随着国家“十四五”整体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提出,各省市、自治区也在陆续推出地方性的“十四五”规划,文化产业作为整体经济的重要部分,在规划中得以体现。
其中国家层面上,相关文件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产业应着力进一步激活国内文化消费的潜力,尤其是发挥文旅融合的产业带动力。
根据中研普华出版的《2020-2025年版文化旅游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显示:
标准将旅游休闲街区划分为2个等级,由高到低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500米,省级旅游休闲街区总占地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或主街长度不小于300米。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80万人次,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年接待访客量应不少于50万人次。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应为步行街,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应在每日主要营业时段期间采取主街限制车辆通行的措施。
标准规定,旅游休闲街区具有地方文化或创意文化的业态比例不应少于40%。街区应有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街区周边应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地。标准还对旅游休闲街区的文化和旅游特色、环境特色、业态布局、服务设施、综合服务、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
在街区的业态布局上,标准提出,应合理规划,宜有相应业态鼓励或限制名单。街区业态应种类丰富,数量充足,临街单位70%以上对外开放。街区应有特色文化主题业态且经营良好,宜有创意性和艺术性的消费业态。
对于街区的夜间经营在标准中有多处提及。根据标准,旅游休闲街区宜有晚间文化娱乐活动,旅游旺季宜有80%以上的经营单位营业时间到21时,宜采用声、光、电等技术烘托休闲氛围,展现街区的夜景。
据统计,截止2020年10月1日,我国已经共出台了与夜间经济高度相关政策共计197项,其中以夜间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共82项。2020年前三季度发布夜间经济高度相关政策数量和出台主体数量都是2019年全年的近4倍。
夜间经济的繁荣也快速推动着演出、剧场等演艺消费的发展。据10月份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2020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演出、文化场馆、文化集市被认为是最有吸引力的夜间文化场景,而文化艺术场馆、电影院、剧场、夜市、集市被认为是最有吸引力的夜间消费场景。可以说,夜间经济已经成为了文旅融合的业态形式。
近些年来,伴随着文化产业的持续退进,国内的文旅项目迅速发展。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景区景点3万多个,其中A级景区10300多个,包括5A级259个、4A级3034个。
另外, 据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未来五年,我国将形成一个百亿旅游人次和十万亿元消费规模的国内旅游超级大市场!而从当下的文旅业态来看,包括旅游演艺和夜经济正成为引领着文旅行业快速发展的新业态。
欲了解更详实的文化旅游行业发展前景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报告《2020-2025年版文化旅游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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