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库建设与管理

1.项目库入库项目标准

1)入库项目必须围绕当地政府优势资源和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有利于高水平开发当地政府优势资源,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要选择有市场前景、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进行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调研、科学分析项目的投资条件、资源情况等,确保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入库项目选择范围。应立足当地政府的优势资源,重点围绕当地政府传统产业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兴战略产业、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以及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同时围绕当地优势产业链项目进行包装。

3)入库项目规模。一般情况下,地市级入库项目的标准为:单个项目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如单个项目总投资规模不足1亿元,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能起到较大影响作用的项目也可入库。

4)为了更加精准地进行招商,项目库入库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明确生产原料来源;明确投资规模;项目经济效益和税收效益测算;项目规划选址初步方案;项目用地可能性分析;环评通过的可能性分析;资金来源说明;用能情况评估;用工保障分析;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等。

2.项目库入库项目管理

1)招商引资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如入库项目资料发生变更,各项目责任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投资促进局通报,以便及时对项目资料进行更新调整,发挥好项目库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2)入库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由项目所在地投资(招商)部门负责,对已完成招商的项目要及时报当地投资促进局予以注销。

3)加强项目的储备工作,不断充实新项目,促使项目库形成“建成一批、调整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4)根据入库项目的更新、签约、开工、竣工等不同情况,由当地投资促进局不定期对入库项目的招商情况进行通报。

5)当地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下辖区、县、乡镇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同时负责定期对招商引资项目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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