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权不容被践踏,任何非法暴力阻挠行为都应该被谴责。

27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新京报记者在来广营万通市场火灾现场采访时,遭数名身穿保安制服人员放倒并抢走手机。其中摄影记者尹亚飞下午在医院接受检查时,被诊断为神经性耳鸣。
尹亚飞说,当时对方有六七人围住他,发生撕扯、推搡。有人一拳打在他的耳朵上,他倒地后,又被疑似鞋尖的物体击中耳朵,起身后开始出现耳鸣。在此前的报道中,尹亚飞还提及遭到对方锁喉,抢手机。此外,在火灾现场,新京报视频报道部另一记者用于拍摄现场素材的手机也被自称现场保安的男子抢走。
尽管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此事,事实还有待进一步还原,但记者正常采访,却被拳打脚踢,造成软组织挫伤、神经性耳鸣,打人者应该被依法处理。
一个地方发生火灾,记者及时赶到采访,是为了还原真相,满足公众知情权,本质是为增益公共利益。保安人员对记者采访横加阻挠、大打出手,是与公共利益作对,不能被容忍。
别说是身负采访任务的记者,就是普通人,人身安全也应免于被暴力侵害。这是一名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新京报最新报道显示,来广营万通市场起火后,崔各庄乡政府派出400名保安到现场承担安保工作。既然出动了如此规模的保安,必定是有组织、有管理的,打人的保安恐怕不会自主行事。因而,有必要继续追问,是谁指使这些保安动手打人?这需要有关方面依法调查清楚。
另外,退一步讲,既然有如此大规模的保安出动,应该有负责人员。发生保安殴打记者,这些保安的负责人和单位难辞其咎。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记者是社会万象的观察者,也是社会船头的瞭望者。记者被打让人寒心,但有良知、有担当的记者不会因此而退缩,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记者被打就可以一再被容忍。
在突发事件现场,记者的采访报道是正常的职务行为,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权利需要得到保障。此次,记者被打事件,希望有关方面依法处理,不可让打人者和指使打人者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