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夫旅行中高反过世
丈夫旅行中高反过世,妻子向旅行社索赔100万余元,双方因赔偿金起了纠纷。在杭州市旅游调解委员会和杭州旅游纠纷巡回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以15.5万元解决纠纷。
去年6月,上海的吴先生花3000多元,参加杭州一家旅行社组团去甘南、青海地区的旅游。由于吴先生不适应高原反应,一天早晨起床刷牙时,突然失去意识,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因为心脏呼吸衰竭死亡。
妻子刘女士要求旅行社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0万余元。旅行社认为,吴先生的死与他们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同意赔偿。由于分歧太大,刘女士在今年1月将旅行社告到杭州西湖区法院。
通过沟通,承办法官决定将该案委托旅游调解委员会调解。今年5月11日,法院决定在杭州市旅游纠纷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结果,双方同意以15.5万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律师提醒
游客要及时告知身体不适
导游应及时救治突发疾病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陈树杨律师提醒,旅游前,如果游客事先告知过因身体有疾病,不适合前往高原地区旅游的,导游仍带人前往,如因此疾病发作导致死亡的,旅行社须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是游客在旅行中突发疾病,要看旅行社在游客发病后,是否尽到及时救治义务。如果游客发病时,导游等旅行社工作人员在现场采取了急救措施,且及时送医救治,游客仍不幸离世,旅行社无须承担责任。如果旅行社救治不及时,须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旅行社有投保,游客还可根据投保的险种、保险条例的约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中国旅游热门景点最常见的突发疾病可以说就是高原反应,下面就是关于高反的一些常见症状,如果前往高海拔地区旅游途中出现下列症状,一定要注意:
症状
常见的症状有头痛,失眠,食欲减退,疲倦,呼吸困难等,但各作者所报告的急性高原病的症状发生率各有差异。
头痛是最常见的症状,常为前额和双颞部跳痛,夜间或早晨起床时疼痛加重。肺通气增加如用口呼吸,轻度活动等可使头痛减轻。头痛严重时可能有视力障碍,但眼底检查正常。另外,失眠,多梦,耳鸣,眩晕,精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等神经系统的症状也常发生。胃肠道的症状为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严重者有恶心,呕吐,甚至腹痛。有位学者曾快速到达海拔5100m时突然下腹绞痛,腹胀并伴有压迫感,恶心,有便意但无腹泻;当迅速撤回到4000m时症状逐渐消失。呼吸加深加快,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常为劳力性,若静息时出现呼吸困难,是高原肺水肿的先兆。个别人夜间出现周期性呼吸,频繁性惊醒。
体征
急性高原病无特殊体征。通常可口唇、指趾甲床发绀。心率可速可缓,但多数作者报告,有心跳加快或出现阵发性心动过速,并偶尔有期前收缩。Singh检查了1975名患有急性高山病者,发现有2/3的人心动过缓。血压可正常,但也会出现一过性低血压或高血压。心尖区可闻及Ⅰ-Ⅱ级收缩期杂音,肺动脉瓣区第二音增强或亢进。偶在一侧肺部闻及局限性的干啰音,这可能由肺血管收缩所致,但呼吸音清晰无湿性啰音。严重者面部及下肢水肿。
目前国际上对急性高原病的诊断一律用国际高原病专业会议制订的急性高原病临床症状计分法(AMS-score),但国内尚未广泛应用计分法。为便于与国际间进行交流,现将AMS-score计分法的内容简要介绍如下:该计分法是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对每一个症状进行自身打分(self-reported score):
1.头痛:无头痛0,轻度头痛1,中度头痛2,重度 3。
2.胃肠道症状:无症状 0,食欲差或恶心 1,中度恶心或呕吐2,严重恶心和呕吐3。
3.疲乏和(或)虚弱:无疲乏 0,轻微乏力或虚弱 1,中度乏力或虚弱 2,严重乏力或虚弱 3。
4.头晕:无头晕 0,轻度头晕 1,中度头晕 2,重度头晕 3。
5.睡眠障碍:睡眠与平常一样 0,睡眠不如平常 1,易惊醒,睡眠差 2,夜间不能入睡 3。
6.精神状况改变:无任何改变 0,嗜睡/倦怠 1,抑郁/模糊 2,昏睡/轻昏迷3,昏迷4。
7.共济失调:无共济失调0,能维持平衡 1,步态不稳 2,步行易摔倒 3,不能站立 4。
8.周围性水肿:无水肿 0,局部水肿 1,全身水肿 2。
根据上述自身症状计分值,将每个人的体力活动量评价为:0活动量正常;1轻度降低;2中度降低;3严重降低,即卧床不起。症状计分值>4分者可考虑为急性高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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