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晋州市教育局13日通报称,7月12日,该市桃源镇周头村一非法幼儿园(天宝幼儿园)上午9点自邻村赵兰庄接幼儿上学,到达幼儿园后,将其中一名两岁半幼儿(女)遗忘在车内,直至下午4点打开车门才发现该幼儿。该幼儿被送往晋州市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此消息后,晋州市教育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桃源镇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天宝幼儿园为未经注册审批的非法幼儿园,创办人为张静,晋州市桃源镇郭家庄村人,之前桃园镇教委结合桃源镇政府和派出所已多次对该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书。
目前,公安部门已将该幼儿园园长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
用热点事件阐明保险内涵,用保险内含解读热点事件,针对“幼儿遗忘车内死亡”事件,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金融界保险频道表示,该案件涉及的责任分为两种,分别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随车老师、司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家长没有任何责任。
幼儿遗忘校车内死亡如何赔偿
根据相关法规,因幼儿园工作人员过失造成幼儿死亡,由幼儿园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由幼儿园确定并向其追偿相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幼儿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职责。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相关责任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该律师表示,包括丧葬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十几项左右的赔偿费用在内,赔偿金额根据法院的责任判决大概在几十万左右不等。
业内保险专家还表示,除了向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索赔外,如果幼儿购买了商业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购买的保险险种包括含有死亡责任的意外险、人身寿险等。其次,按照规定,校车应强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如果幼儿园的校车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还可以获得责任险的相关赔偿。
所谓校车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河北爆发多起幼儿园幼儿校车内死亡事故
雄县一男童被困幼儿园校车内死亡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6月28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河北雄县一3岁男孩被憋在幼儿园车里,导致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据悉,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教育局已责令涉事幼儿园停业整顿,立即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连夜制定整改方案,坚决关停不达标民办幼儿园,彻底消除隐患。
晋州一幼儿被遗忘车内死亡 幼儿园园长已被控制
新华社石家庄7月13日电(记者 闫起磊)12日,河北省晋州市发生一起幼儿园幼童被遗忘车内死亡事件,经查,涉事幼儿园为未经注册审批的非法幼儿园。目前,警方已将幼儿园园长控制。 记者从晋州市有关部门获悉,7月12日,晋州市桃园镇周头村天宝幼儿园上午9时自邻村赵兰庄接幼儿上学,到达幼儿园后,将其中一名两岁半幼儿(女)遗忘在车上,直至下午16时许打开车门才发现该名幼儿,随后幼儿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晋州市教育局称,事件发生后,他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桃园镇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天宝幼儿园为未经注册审批的非法幼儿园,此前桃园镇教委结合桃园镇政府和派出所已多次对该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书。 目前,公安部门已将该幼儿园园长控制,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中。
廊坊霸州一名3岁幼儿被落在接送车内死亡
燕赵晚报7月14日报道,廊坊霸州市堂二里镇亲爽养正幼儿园,一名3岁幼儿被落在接送车内死亡,目前,相关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据霸州市警方通过官微发布的案情通报:7月13日上午9时,堂二里镇亲爽养正幼儿园接送车接幼儿上学。到达幼儿园后,将其中一名三岁幼儿(女)遗忘在车内。下午3时30分,打开车门才发现该幼儿,该幼儿被送往胜芳第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幼儿园系无证非法幼儿园,幼儿园负责人为刘某(女,47岁,哈尔滨双城人),跟车老师为杨某(女,30岁,堂二里人),司机为段某(男,50岁,永清人)。
目前,刘某、杨某,段某均已被警方控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前的6月28日下午,与霸州相邻的雄县一所幼儿园发生类似惨剧,一名幼儿被遗落在校车内,直到放学时才被发现,最终该幼儿抢救无效死亡。而更早些的2016年7月11日,与雄县相邻的容城县大河镇“小天使”幼儿园,也曾发生过一起3岁男童被遗落幼儿园车内致死事件。
幼儿事故赔偿案例
3岁男童在幼儿园睡觉时身亡 幼儿园被判赔40万
据新华网(行情603888,诊股)南宁2013年8月4日电(记者熊红明、潘强)上午将孩子送到幼儿园,下午就接到孩子“一睡不醒”的死讯,孩子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官司作出判决,被告幼儿园承担90%责任,须赔偿死者家属40余万元。
印度非法越界 政府态度强硬称:决不让疆土有半寸丢失 决不让国家发展进程被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