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李敖与台湾第一美人胡因梦37年前离婚协议书曝光,胡因梦和李敖于1980年5月闪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了3个多月。这封离婚协议书将于12月初于台北松山文创园某拍卖展上拍卖。
胡因梦曾发文回忆当年离婚情景“当天下午李敖拿着一束鲜花,打着我送他的细领带,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世界大厦准备和我签离婚协议书。没有一个人不想爱与被爱,即使坚硬如李敖者也是一样,然而我们求爱的方式竟然是如此扭曲与荒唐,爱之中竟然掺杂了这么多的恐惧与自保。”
有网友质疑:这玩意也能拍卖?离婚协议书居然也能拍卖?买这个回去干什么?确实漂亮,不过连离婚协议书都拍卖。渣出新高度,要不要多复印几份,多拍卖几次啊,再弄个影印版收版权费,真是想钱想疯了,连最起码对人的尊重都没有,自己也没有自尊了。

今年年初,82岁李敖确诊患脑癌,仅剩3年可活。李敖希望用余生在新节目《再见李敖》与家人、友人与仇人做最后告别,其中就包括前妻胡因梦。
胡因梦与李敖相恋后,很快便过起试婚的生活。几十年后,胡因梦这位对心理学早有兴趣的才女,在她的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中,从一个局中人的角度对李敖的性爱心理有过独到的分析,她的感觉之细微,出语之大胆,可是以往李敖的任何一个情人都没有过的:
在感性的层面,李敖抱持的是传统未解放男性的价值观,似乎只有“性”这一件事,是优于其他各种感受的。然而他的“性”,也带有自囚的成分,即使在最亲密的时刻,他仍然无法充分融入你的内心。多年的牢狱生活,他已经太习惯于意淫,但意念是物化的,因此在最基本的人之大欲上,他是物化的,精神层面的展现几乎完全被压抑了。换言之,你感觉不到他内心深处的爱;似乎展现忘我的爱,对他而言是一件羞耻的事。如同许多在情感上未开发的男性一样,性带给他的快感仅限于征服。那是一种单向的需求,他需要女人完全臣服于他,只要他的掌控欲和征服欲能得到满足,他对于那个关系的评价就很高,这一点你可以从他的回忆录中一览无遗。
就在他们结婚后 3个月零22天(8月28日),李敖从报上看到胡因梦参加了国民党幕后策动的斗臭李敖集会,并口出“伪证”。李敖想:“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伦理、也无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离谱行为。”于是,他放下报纸,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告诉他们决定招待记者,宣布离婚。

当天下午,李敖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书面声明一纸:
一、罗马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刺的时候,他武功过人,拔剑抵抗。但他发现在攻击他的人群里,有他心爱人布鲁塔斯的时候,他对布鲁塔斯说:“怎么还有你,布鲁塔斯?”于是他宁愿被杀,不再抵抗。
二、胡因梦是我心爱的人,对她,我不抵抗。
三、我现在宣布我同胡因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因梦没错。
四、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先生送请胡因梦签字。
五、由于我的离去,我祝福胡因梦永远美丽,不再哀愁。
此时的李敖没有悲哀,没有沮丧,没有忧愁,没有痛苦,而只有一种感情,那就是仇恨。他要用一种超乎常人的奇特方式,向世界表示自己的战斗力。

而多年之后,人们记住的却是李敖说看到胡因梦蹲马桶上脸憋得通红,泄气了。
这也成为了一段让人非常感慨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