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越南纺织品企业要抓好源头控制,采购质量良好的原辅料,并对甲醛和芳香胺含量实施检测,符合越方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
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10月23日,越南工业贸易部发出第21/2017/TT-BCT号通知,颁布新的甲醛及芳香胺限量要求,新要求将于2018年5月1日起生效。

据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该通知要求:
可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品,最高可接受的甲醛含量为30mg/kg;
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限量为75 mg/kg,而不会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最高可接受含量为300 mg/kg。
同时,所有纺织品来自偶氮染料的芳香胺含量上限为30 mg/kg。
该法规也对某些纺织品作出豁免,其中包括暂时进入越南的海外游客随身物品、供转口的进口纺织品、保税仓库货物、转运货物,以及未染色/未漂白的纺织品或织物。
小蓝单车CEO发公开信称拜客出行接手 拜客出行:退押金的事不管
华为高管:网传闹钟界面只在中东部分手机版本可见 系遭到有组织水军攻击
新华网称“推动茅台股价有竭泽而渔嫌疑” 茅台提示投资风险 今日开盘跌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