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晚,黄有龙针对网上的流言罕见发长文维护妻子,他表示已经聘请律师起诉造谣者。并喊话老婆赵薇,“又一次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太委屈你了!这些年你无条件信任我,我只想告诉你,你没有信错人!从今以后我会从你背后站在你身前,尽我所能为你阻挡一切伤害!”赵薇随后转发该微博称“谢谢你没爱错我,我一生问心无愧!”

赵薇转发黄有龙微博
早前,由赵薇、黄有龙夫妇控股的龙薇传媒在收购万家文化股权的过程中,因涉嫌违规操作,不仅被证监会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更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因为赵薇的知名度,这件事在娱乐圈引起了轩然大波,各种流言四起,赵薇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
此次两夫妻在网上罕见互动力挺,网友纷纷表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也请给法律一点空间”“不曾爱错你,更不会停止爱你”、“支持龙哥。支持薇姐”、“支持维权”。
今天夜里黄有龙发文辟谣,同时也感谢妻子赵薇的支持。随后赵薇转发微博,并留言称其实以我的心路历程,我也需要和任何人说什么或者解释!不爱我就不爱我了吧!如果要解释我只能说:谢谢你没爱错我,我一生问心无愧。在回应里,赵薇也需要和任何人解释,但联系后面回应应该是自己也不需要和任何解释。

黄有龙回应全文:
鉴于近日来一些媒体对我和我太太的不实报道,本人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
法律是底线,还有伦理道德,还有人格和情感。在这里我说几句:
关于人格,我从来就是一个不愿多开口、多解释的人,就算一直以来再多人“无中生有的”说我是“司机”,我从没有当过某个领导的“司机”,当然当司机也不是丢人的事。我也认为公道自在人心,谣言止于智者!我是穷苦出身,我一直都很清楚,奋斗才能出人头地。和千千万万怀着梦想背井离乡打拼的人一样,我经过多年拼搏才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小事业,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
关于情感:薇,能和你在一起是我天大的福分!我一直以来都是低调站在你身后。可现在流言肆虐,我必须站在你身前,承受你一直以来为我默默为我承受的一切!很多事情你不知情,也从不过问!“全心全意投入在你艺术的创作生涯中”正是出于这份信任我想为你做更多的事,我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也许我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我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相信法律会调查清楚。又一次把你推向了风口浪尖!太委屈你了!这些年你无条件信任我,我只想告诉你,你没有信错人!从今以后我会从你背后站在你身前,尽我所能为你阻挡一切伤害!
我也恳请公众客观地对待我们,我知道我太太是公众人物,一直以来我们也积极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生意有成功有失败,但生活还会继续。未来我除了努力支持太太的事业,还要做到更多,那就是尽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保护家庭的责任。所以这次我选择站出来,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名誉和家庭的安宁。
希望舆论能给法律一点空间,相信法律会公正判决!
感谢各位!

黄有龙是如何起家的?
与国企合作开矿拿“干股”
“金叶子酒店老板”,是黄有龙很长一段时间的身份标签。公开信息显示,赵薇与黄有龙注册结婚的时间为2009年。鲜为人知的是,这一年,黄有龙已经成为“矿业大亨”。
网易「清流」工作室掌握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显示,黄有龙、王建国,与前述大百汇实业老板温纯青,以及深圳另一梅州籍老板陈思贤,曾与国有企业云南锡业集团合作开发铅锌等有色金属及其相关产业。在此次合作中,黄有龙、王建国为一致行动人。
2009年,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与温纯青,联合云南锡业集团,共同设立投资平台“云锡鑫润达公司”。其中,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通过一家名为“深圳锦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锦城公司”)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40%股权;云南锡业集团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60%股权;

双方就上述合作达成了多个约定,包括以“云锡鑫润达公司”名义,与“个旧创源经贸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一个合作企业,发展硫酸和铅锌等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同时,云锡鑫润达公司还将在红河州元阳县成立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公司,负责运作元阳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云锡集团在上述约定中承诺,所生产的硫精矿产品首先保障云锡鑫润达公司与创源公司的合作生产所需,不再在云南省内与第三方合资、合作新建硫酸厂;承诺当硫精矿实际年产量大于30万吨时向云锡鑫润达公司提供不少于年产30万吨硫酸所需的硫精矿;
而作为对上述承诺的回报,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成立的深圳锦城公司同意赠与云锡集团6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曾就上述合作签订过一份《战略合作备忘录》,约定四方合作经营,整体业务首期总投资为16200万元,其中黄有龙、王建国出资0元,陈思贤、温纯青则分别出资8100万元;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各占项目投资总额分为30%、10%、30%和30%。
四方在该业务上的分工为:黄有龙、王建国负责对云锡公共资源的整体业务沟通;陈思贤负责一线管理、生产、运营等;王建国参与运营;温纯青负责委派审计及财务负责人,把关费用合理支出。
不过,上述文件并未阐明,黄有龙、王建国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为何仅仅靠“业务沟通”就可以分别获得项目的30%、10%股权?
巧合的是,2013年7月初,原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雷毅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云高刑终字第351号),披露了雷毅在2004年至2013年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云锡集团董事长期间收受贿赂的情况,并披露了14名向其行贿人士的名单;其中,名为“黄有龙”、“王建国”的人士赫然在列。
与云南锡业合作,并非黄有龙唯一一次与国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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