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杭州中院通过官方公号发布消息称,在莫焕晶纵火案中,被告人莫焕晶愿意接受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
通报称,2018年1月5日下午,该院收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兵提交的、由被告人莫焕晶之父莫某某签名的代为委托辩护的相关材料。鉴于此前被告人莫焕晶已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故根据有关规定,本案合议庭成员赴杭州市看守所,将前述事项告知了被告人莫焕晶,并征询其本人意见。
被告人莫焕晶经过考虑后,于1月9日向该院表示,其本人愿意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该院已将上述情况告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何兵律师。该院将依法继续审理本案。
2017年12月21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退庭,拒绝继续为莫焕晶辩护。
此后杭州中院发布情况说明,12月27日,被告人莫焕晶向杭州中院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根据法律规定,杭州中院依法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莫焕晶提供辩护。
1月5日下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兵到杭州中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窗口提交了被告人莫焕晶之父莫某某签名的代为委托辩护材料。杭州中院当时表态,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依法处理。
退出法庭审理后,被告律师党琳山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莫焕晶的亲笔声明。声明中称,莫对纵火行为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后悔,称“如果判我死刑能使一切从头再来,我也愿意接受死刑”。此外,她还要求了本次审理能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审理,并坚持继续由党琳山作为她的代表律师。

12月21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保姆纵火案,因被告人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中止本案审理。被告莫焕晶的律师党琳山称,请你那尊重每个公民的智商。同时,党琳山对莫焕晶说,我退庭后你不要回答法院任何问题。原告方家人情绪激动,连声大喊不服,认为在焦灼等待半年之久,开庭后一句话也没来得及说就得到休庭的结果,心里一万个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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