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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涉案人员曾串供 官方回应:其母串联炒作企图翻案

Liu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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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多年前判决的“系列轮奸案”引发社会关注。根据判决,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以下简称“汤案”),时年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汤兰兰(化名)先后多次遭到了10余名亲属和村民强奸。2010年,黑河市中级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对其父母在内的11人判刑。

有媒体报道称,部分涉案人员及家属认为此案在查办过程、证据链上存在诸多疑点,并提出想要找到汤兰兰“还原当年事态”。2月1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落款为“五大连池市政法委”的通报。通报回应称,经过近两年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才交付审判。通报称,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事件

10年前“轮奸案” 被指存诸多疑点

2008年黑龙江黑河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时年不满14岁的被害人汤兰兰,向警方写信举报,称先后多次遭到了10余名亲属和村民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2010年,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因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等获刑。

媒体报道称,早在一审判决时,11名被告人上诉,他们“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在10年过去了,“汤案”中的受害人母亲出狱,她自称“想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但发现汤兰兰已改名迁户,寻无踪影。同时,部分“涉案家属仍在申诉,等待汤兰兰的出现”。

不少网友认为,汤兰兰“隐姓埋名”是想和过去切断联系,认为其母和其他涉案人家属不应该再寻找汤兰兰。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存在疑点:在案件庭审时,多人当场翻供,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等,案情的查办过程和证据链是否完整需要重新审视。

通报

经过近两年侦查 才移送审查起诉

2月1日,五大连池市通报了当年的案件办理情况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通报称,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当年)10月28日立案。

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至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通报称,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此外,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细节

判决书内容显示 涉案人员曾串供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此案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案件中,共有26份“由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综合证实(此案)第一起至第八起犯罪相关事实”。

这些证据中,包括证人高某、张某、佟某、丛某某、孟某、吴某某、朱某某等的证言。以证人高某的证言为例,他称,“2008年11月份,其在五市看守所羁押时”,曾听到同监舍的9名被羁押人员在议论,“纪某某曾说梁二和二军他们几个和小姑娘发生关系的事”;“小姑娘他爸说:‘如果判刑了也不能怨我,是你自己说的,如果你们不瞎说就没事,就能出去,瞎说咱们谁也出不去’”。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证人,均是与当时涉案人员同期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和本案无关人员,但他们的证言指向“涉案人员在看守所串供并承认了性侵”这一情况,这些证言被法庭采用。

官方回应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10月28日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决后,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经审理,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

一个叫汤兰兰,或者叫汤玉的女孩激起了网民的围观。

据媒体报道,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举报信称,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汤兰兰的爷爷在被拘45天后死在看守所。

按照女孩的描述,她的日常生活环境,让人触目惊心。很难想象,如此大规模的集体犯罪行为,居然能够持续7年之久,且案犯也由近及远、基本涵盖了小女孩全部的社会关系。

对于这样悖逆人伦常情、令人出离愤怒的犯罪行为,依法施以严惩,自然是大快人心。不仅女孩需要公平正义的抚慰,社会也需要一个明白的说法。

然而,问题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10年之后回顾这个案子,会发现有很多疑点。

比如,案件庭审时,多人当场翻供,并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真实情形究竟为何?

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他们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他们的声音该被忽视吗?

案件卷宗里的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日期相同,名字和年龄也不对,判案时如何采信?

汤兰兰“人间蒸发”,这中间有无人为操弄情节?

作为汤兰兰社会关系中唯一的好人,她的干爸干妈何以失声,为何不能直面媒体和公众?

事实上,在这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存在太多的蹊跷之处。比如,如何证实一个女孩对身边几乎所有人的指控?被告人所言的刑讯逼供是否存在?既然有怀孕乃至流产的指证,是否可以通过更科学的技术锁定嫌疑人?整个案情的证据链是否完整?所有这些,都需要有关方面拿出证据来。

以刑讯逼供而言,仅仅是办案人员否认,可信度有多少?小女孩的爷爷在看守所吐血身亡,可能已经无从查证,可另外十几名当事人乃至办案人都还健在。

以证据链而言,一个长期寄宿在他人家中的女学生,其遭遇强暴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如何错开、如何交集等等,也都应该一一夯实,完全对应无误。仅凭女孩的指控,甚至“零口供”,而缺乏完整证据链的支持,很难让人信服。

此外,作为除父母之外与汤兰兰最接近也最亲近的人,她的“干爸”、“干妈”也有回应疑点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当所有这些时间、人员与情节都归位了,事件的真相才会浮出水面。

从情理上讲,眼下汤兰兰“蒸发”,并非不可理解。毕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波及如此广泛、一个当时年仅14岁的小女孩想必很难接受,换一个环境,开始新的生活,也是情理之常。但既然案件存在疑点,当事人也一直在申诉,有关部门就不能“蒸发”。

这一离奇的案件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据披露,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

当下之计,有必要迅速启动复核程序,跟进调查,给社会一个真相,给所有当事人一个公道。

标签: 汤兰兰案涉案人员曾串供 汤兰兰案 汤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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