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下午,广东东莞市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三个月大的女婴童童(化名)被坠落的苹果砸伤。深圳市儿童医院初步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等。
3月20日,童童的姥爷龙先生告诉重案组37号,目前童童仍处于昏迷状态,未脱离生命危险。“警方经DNA比对,确定扔苹果的人是小区24楼的一名女孩。”
女孩的父亲朱先生称,11岁的女儿向家里的宠物狗投食时,误将苹果从阳台扔了下去,导致此事发生。“童童的医疗费用及赔偿,绝不会逃避”。

3月大女婴被高空苹果砸致脑挫伤 父亲:已找到嫌疑人
下楼晒太阳被砸昏迷
童童的姥爷龙先生说,他们家住在塘厦镇观澜碧桂园小区。3月9日下午,童童的姥姥带她去楼下晒太阳。一小时后,童童有了困意,开始打哈欠,姥姥便抱着她回家。
16时55分许,童童姥姥走到单元楼门口时,一个苹果从楼上坠落,一下子砸到孩子的头部右侧。
龙先生称,被砸到后童童脸色煞白,翻着白眼,“哭也没哭一声,直接昏迷了。”
随后,童童的家属在附近邻居帮助下,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10分钟后,孩子被送往塘厦人民医院抢救。据龙先生介绍,由于病情危重,随后童童被转往深圳市儿童医院。

▲女婴被高空苹果砸到致脑挫伤。受访者供图
女婴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
深圳市儿童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显示,童童被高空坠落重物,砸到右顶部,伤后意识不清,神智模煳,急诊至当地医院就诊。因昏迷2个多小时,考虑病情危重,当日19时15分,童童转至该院。
入院后,童童进行颅内血肿清除、右顶骨粉碎凹陷性骨折骨碎片清除等手术,术后进行止血、输血、脑保护等对症治疗。3月10日,再次进行右侧额颞顶脑内血肿清除手术,术后继续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病情介绍显示,截至3月14日,童童仍处于昏迷状态,病情仍危重。其面部浮肿明显,血压不稳定,凝血功能差,需要反复输注血浆。经院方初步诊断,童童为重型颅脑损伤、极重度贫血、创伤性休克等。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受访者供图
主治医生称后遗症可能性很大
3月20日,主治医生张医生表示,童童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其生命体征比最初入院时相对稳定,但仍没有撤离唿吸机,“有点反应了,但不是很好,自主活动很少,刺激她才可能会动一动。”
张医生介绍,童童的创伤十分严重。其受伤的部位,右侧顶部、颞侧顶部出现粉碎性骨折,另外颅内出现血肿,脑组织严重挫伤。童童脑内、颅内有大面积出血,比较难处理,后续很大可能出现后遗症。
此外,目前童童医疗费已花费13万元余元,后续如果能撤离唿吸机,费用大致在1天1000元左右,“后期还需要去普通病房,进行巩固、康复治疗。”
肇事者家属:投喂宠物狗时误扔
据媒体报道,事发后,当地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对事发点进行走访调查。
龙先生介绍,小区内住户较少,警方提取苹果上的物证,并逐户提取住户的唾液、血液等信息,进行侦查。“上周五(3月16日),警方锁定嫌疑人,是24楼的一名女孩。”
3月19日,童童家属和女孩的父亲、叔叔,在派出所见面。“他们也承认,苹果确实是孩子扔的。”龙先生称,童童当时的治疗费用已花费近14万,他要求对方先垫付出医疗费,“但他们说拿不出那么多钱,只送来3万。”
扔苹果女孩的父亲刘平(化名)回忆,事发当天,11岁的女儿独自在家。“家里有只宠物狗,苹果被咬了一口,她就丢给狗吃,不小心把苹果从阳台扔了下去。”
刘平称,事发后,他们并不是不敢承认,是因为女儿一直没有说出实情。物业进行登记、派出所提取DNA时,他都问过女儿,“但她毕竟才11岁,没敢承认。”DAN检验结果出来后,派出所及家长和女儿慢慢沟通后,她才说出来,“知道结果的当晚,我就跟(童童)家属打了电话。”
据刘平介绍,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他目前只凑到3万元,已支付给医院,“后续的费用、赔偿,我不会逃避。”
那么,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
近日,南岸区茶园时代都汇的业主曹女士一家为警示楼上住户不要高空抛物,不惜重金安装了一套家用高空抛物监控系统,短短一个月,她就抓到6次现行。可楼上邻居抗议:“你的摄像头对准我家阳台,侵犯了我的隐私!”
楼上爱乱扔
自家院坝遭殃成了大垃圾场
曹女士家住3幢2—6,刚装好新房,还没正式入住,一家人只是隔三差五过来看看。他们每次来的时候总会在院坝看到一些纸屑、烟头、石子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来到曹女士家中,她家客厅外面有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大露台。
曹女士介绍,小区一层是临街商业门面,商业门面的屋顶就成了二楼业主的大露台。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曹女士家具有“邻近露台的使用权”,因此她把大露台打造成了一个亲水院坝。曹女士说,还没来得及享受乔迁之喜,装修期间就常遇到楼上高空抛物。
防患于未然
安3个摄像头24小时收集证据
今年3月,曹女士在自家露台上安装了3个摄像头,对楼上进行24小时监控。
摄像头安装在院坝的最外侧,3个摄像头分别瞄准了不同方向。通过联网的电脑视频可以看到,一个摄像头对准曹女士家的院坝全景,另两个对准她家之上的20多层楼的阳台,一个照近景,一个拍远景。7月1日,曹女士开始试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她就抓到6起高空抛物的现行。7月13日,15点39分,四楼一个穿白裙的小女孩从阳台上扔出一个小东西。7月14日,11点37分,四楼的小女孩又扔下来一片使用过的卫生巾……
第1次报警
曹女士:你扔的就该你来捡
7月15日,曹女士敲响了4—6的房门。她严肃地质问邻居,并要求“谁扔的就该谁捡”。当时屋里有三个大人和一个3岁左右的小女孩,大人问小孩是不是乱扔了东西,小孩直摇头。于是楼上的业主理直气壮地说:“我家小孩没乱扔,是不是你看错了?”
曹女士拿出手机截屏图片,可邻居没有被震住,仍然在找理由。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曹女士当场报警。在警察和物管的协调下,4楼的邻居下来捡起了脏东西。
第2次报警
邻居:你的摄像头侵犯我隐私
7月24日晚上,四楼的女业主敲响了曹女士家的门,表示希望看一看她家摄像头的位置,以此来教育、提醒孩子管住双手。曹女士让邻居进来参观。没想到,邻居拿出手机,拍下了院坝上的摄像头,又到书房拍监控画面。此时邻居说明真实意图,“你家的摄像头正对着我家阳台,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我要告你。”
双方又争执起来,激动的邻居也报了警。经过警察和物管的调停,大家才平静下来。
昨日,记者来到4—6,女业主叶女士谈起这事还有些生气,“她家的摄像头24小时对准我家阳台,我还有什么隐私可言。”从叶女士提供的照片上看,她家阳台的天花板到地板都清晰可见。3幢物管工作人员小赵也表示正就此事在跟这两家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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