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

美国发起337调查 中国钢企胜诉 337调查是什么?

GuoMeng

中国书法绘画用品行业供需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

美国发起337调查,美国调查中国胜诉,337调查是什么

美国发起337调查  中国钢企胜诉  337调查是什么?

美国发起337调查 中国钢企胜诉

钢铁337调查反垄断诉点复审胜诉 ! 自此,美方对我钢铁企业发起337调查引发的诉讼,其三个诉点商业秘密,反垄断及反规避诉点,在历经两年之后,以中国钢铁企业全部胜诉画上完美的句号。

据负责中国钢铁行业反垄断、反规避诉点应诉的美国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介绍,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通知,决定终止337调查。委员会裁定,反垄断诉讼的原告需要具有反垄断损害,原告不能证明其遭受了反垄断损害,不具有此诉的诉讼主体资格。

2016年5月,美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美国钢铁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中国40家企业输美碳钢及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国内龙头企业宝钢(现宝武集团)、河钢、首钢、沙钢、鞍钢等均名列其中。

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发起调查

2016年5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宣布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发起“337调查”,调查共涉及宝钢、首钢、武钢等中国钢铁企业及其美国分公司共计40家企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声明介绍,美国钢铁公司在2016年4月26日向其提出申诉,指控上述企业在美国密谋修改产品价格并控制产量和出口量,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贸易秘密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启动“337调查”,发布永久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这是美国首次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根据该调查程序,美方一旦裁定企业有违规行为,相关产品或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对此,涉案中国企业严阵以待。案件共涉及三个诉点,即商业秘密、反垄断和反规避调查。

三大诉点

据冉瑞雪律师披露,美国钢铁公司指控的涉案产品:碳钢和合金钢基本涵盖了中国钢铁产业所有输美产品。原告就中国钢铁企业依靠中国钢铁协会“合谋操纵”产品价格和出口量(“反垄断诉点”)、标记“虚假”原产地以规避美国双反税令(“反规避诉点”)、以及中国钢铁企业通过所谓中国政府黑客攻击而“窃取”原告先进高强钢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诉点”)等三个诉点,提出起诉。其中,反垄断诉点在美国337调查中极为罕见,最近的一起类似案件是1978年日本钢管调查案。反规避诉点也极少见于美国337调查。而商业秘密诉点原告诉称涉及所谓中国政府“黑客行为”,政治上极为敏感。

据悉,涉案的40家钢铁企业,受到的指控不尽相同,有的三项全部涉及,有的部分涉及。而宝钢就是三项诉点都涉及的钢铁企业。

接连获胜

2017年2月22日,在宝钢及其律师的努力下,美方被迫提出动议要求撤回商业秘密诉点的指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裁定终止商业秘密诉点的调查。据悉在美国337调查历史上,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获得商业秘密类案件的胜诉。其意义非凡不言而喻。

对于其他两个诉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已分别于2016年11月14日和2017年1月11日发布命令,裁决驳回原告美国钢铁公司的起诉,支持中国钢企要求终止反垄断、反规避调查的动议。于是这两个诉点进入复审阶段。

2017年10月,中国钢企在钢铁337调查案反规避诉点上再次大获全胜,该案商业秘密侵权和反规避诉点的337调查已告终结。


337调查是什么

美国337调查是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由于其所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因此,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

337调查的对象是什么?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实践中,涉及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大部分都是针对专利或商标侵权行为,少数调查还涉及版权、工业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等。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竞争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假冒经营、虚假广告、违反反垄断法等。

337调查的调查机关是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USITC)负责进行337调查。USITC是美国国内一个独立的准司法联邦机构,拥有对与贸易有关事务的广泛调查权。其职能主要包括: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进口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产业及经济分析;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的国内产业损害调查;保障措施调查;贸易信息服务;贸易政策支持;维护美国海关税则。USITC共设6名委员,每届任期9年。

337调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实体法方面,337调查主要适用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有关规定、美国联邦和各州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各种法律以及其他关于不公平竞争的法律等。在程序法方面,337调查主要适用美国《联邦法规汇编》关于USITC调查的有关规定、《USITC操作与程序规则》、《联邦证据规则》中关于民事证据的规定、《行政程序法》中关于行政调查的有关规定等。


标签: 美国发起337调查 美国调查中国胜诉 337调查是什么

相关阅读

热点头条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