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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行窃反遭勒索 网友不淡定了:重点是谁被抓了?_被勒索了多少钱

WuYaNan

中国珍珠制品行业供需市场调研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

小偷多次进店偷取物品,在一次行窃中被女店员发现,女店员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一万余元。小偷在回家后心有不甘,随后报警。近日,通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金2000元。

3月22日下午2点,北京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并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下午2点,34岁的女子武某低着头走进法庭,神情紧张。案发前,她是一家便利店的售货员。


小偷行窃遭勒索

公诉机关指出,被害人李某曾在武某担任售货员的便利店内盗窃果汁等,2018年1月8日,李某再次在该店盗窃卤菜时,被店内工作人员武某发现,后武某以报警相威胁,向李某强行索取人民币10086.5元据为己有。李某回家后想想后被店员武某强行要钱的经过颇有后悔,故诉至法院。

武某说,她曾看到过小偷多次来到店中,并且在其离开店后,店里会发现丢失物品的现象。此次当武某看到小偷行窃把东西装入自己的口袋时,就从镜子后走了出来将其抓了现行。武某对小偷说之前丢了的东西都是武某把钱给垫上了。武某对此越想越气,便以报警为要挟向小偷强行勒索10086.5元。庭审中,武某当庭表示认罪,同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庭审中,被告人武某当庭表示认罪,同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经过审理,法官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对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000元,宣判后武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武某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并未采取合法手段来维权,甚至对李某进行敲诈,从而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谓得不偿失。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一定要通过正确的途径,采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切莫自行选择违法的行为如扣押他人财产等方式及借机敲诈等,此种方式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由于触犯了法律,导致自己由“受害者”成了“被告人”。

从情理上讲,市民对“二抢二盗”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尤为痛恨,对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激奋情绪也可以理解,但一定要以正确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尤其是私设公堂或趁机敲诈勒索大量财物则可能触犯法律。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一个被告人,实在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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