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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最新法律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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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是要求企业按照相关的固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好的维护农民工弱视群体的权益。下面小编为你介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最新法律规定2018。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最新法律规定201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第十三条已存入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超过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数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动用金额的200%补存工资保证金。

可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根据工程合同价款的不同有所不同,比例主要有2%、3%、4%、5%。

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概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早在以前,我国人社部就做出规定,要在全国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那这一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职工工资翻番

2015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媒体报道,可能我们在企业工作时会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工资涨了,但是与企业利润增长相比仍然偏低;比起垄断行业的职工工资而言也偏低;作为一线职工比起管理人员工资仍然偏低。

对于国企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如何进一步监管,而普通百姓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会呈现怎样的年均增长目标?对于保守估计的全国3700万劳务派遣用工,出现虚假派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怎么办?对于“顽症”农民工欠薪问题,基本清除的时间表是否出台?这些问题都成为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的关注焦点。

【热点问题1】普通百姓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会呈现怎样的年均增长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首先提到,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逐步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杨志明:最低工资上调13%以上。我们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增长15%,这样,仍然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热点问题2】对于保守估计的全国3700万劳务派遣用工,出现虚假派遣、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如何规范?

杨志明:解决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劳务派遣规范的问题。目前,劳务派遣规范主要是“五清理”:第一,虚假派遣;第二,变相派遣;第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第四,不参加社会保险;第五,不同工同酬。规范劳务派遣,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凡是有一定规模的劳务派遣,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一定规模的场地建设和一部分的专业人员,借此把“皮包公司”挤压退出。

【热点问题3】对于被称为“顽症”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基本清除的时间表是否出台?

杨志明首先描绘了一张时间表: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争取今年有浙江、天津、重庆等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明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杨志明:四种情形可以治罪:第一,数额大的要治罪;第二,进行逃匿的要治罪;第三,有钱不给的要治罪;第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叫你给发工资,你不给的也要治罪。

标签: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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