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网5月10日电 澳大利亚104岁科学家大卫·古德尔(David Goodal)由于健康恶化,前往瑞士寻求医助安乐死,当地时间10日中午将在医师协助下离开人世。古德尔9日在记者会表示,他期盼这一天已久,“我很高兴明天能够结束我的生命,也很感谢有专业医疗人员在一旁陪伴,帮助我达成这件事。”

有记者提问古德尔博士,是否已选择任何喜爱的音乐伴他离世,古德尔回答,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他提到,“如果我要选择一首曲子,我想会是(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末章。”接着,古德尔用德语唱了一小段《欢乐颂》(Ode to Joy),古德尔唱完后,现场响起一片掌声。
报道称,古德尔博士是澳大利亚最长寿的科学家,尽管长命百岁是许多人的生日愿望,但古德尔博士上月庆祝104岁生日时,却感慨表示,“我非常遗憾活到这把岁数。我不快乐,我想死。”
报道指出,医助安乐死在全球大部分国家仍不合法,包括澳大利亚在内,不过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在2017年成为第一个合法化的州,但这项立法要到2019年6月才生效,且仅限于心智健全但生命只剩不到半年的绝症末期患者。

据了解,古德尔于1914年出生于伦敦,是一名著名的植物学家和生态学家。他在1948年来到澳大利亚,进入墨尔本大学担任讲师。
那些选择安乐死的人
41岁的贝丝·戴维斯曾是一名画家和演员,患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三年,全身肌肉萎缩,逐渐不能自理,当她所在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后,她成了第一批申请者。

■贝丝·戴维斯安乐死之前举办的派对,朋友在为她整理腰带
聚会前她给朋友们发去邮件:“这是一次特别的聚会,你们需要有稳定的情绪,表达自我并敞开心扉。还有一条规定:所有人不许哭泣。”在最后的告别派对上,30多位家人和朋友陪伴着她,摆上她爱吃的披萨,放映她喜欢的电影,为她演奏大提琴,直到曲终人散,她看完最后一次日落,平静地服下了含有吗啡、戊巴比妥、水合氯醛的药物。

■Zunieale的哥哥在亲吻她的额头,希望她能好起来
Zunieale出生于美国,是个漂亮的混血儿,自三岁起被诊断患有癌症,医生诊断她活不过五岁,病重后躺在家人为她精心布置的粉红色房间里,长时间戴着呼吸器,依靠鼻胃管摄入流食维持脆弱生命,因为难以忍受的疼痛常常无法入睡,大哭不止,在她表达了“我想去那个没有痛苦的地方”的想法以后,母亲答应了她。
Peter Smedley是英国富豪,69岁时确诊患有运动神经元病,两年后,他联系了瑞士的安乐死机构,并授权BBC拍摄他安乐死过程推动英国立法。

■给药之前医生在询问Peter Smedley
随后发布的视频里可以看到,窗外白雪,房间明亮,医生反复询问他是不是确定要这样做(安乐死),得到肯定回复后,一一签署文件,再次询问后医生给他一杯用来止吐的无毒性药剂,和妻子数着一堆药剂开玩笑时他突然紧张地问起了时间,“我们来这儿多久了?”但很快他又调整过来。服完药他想喝水,连说了两遍后开始打鼾,妻子握着他的手,他陷入沉睡状态,就这样离世。

■亲友们都劝Simon活下去,但Simon的选择是——安乐死
57岁的Simon Binner同样患有运动神经元病,确诊后只剩下六个月到两年的时间。生病让他感觉屈辱、无助,活得不像个真正的人,会四种语言的他最后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只能借助发声机器或纸笔来交流,手臂和腿部越来越无力直到瘫痪,这种疾病将导致呼吸困难而令患者丧生。

■Simon给瑞士最大的一家为外国人提供安乐死服务机构Dignitas写邮件
他曾经过得很幸福,家庭有爱,交际广泛,但他决定实施安乐死。

■Dignitas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的申请流程
Simon将安乐死的日期定在了当年的11月2日,那是他的生日。医生担心他追求这个特殊的日期会变得不理智,他随后同意了如果病情稳定可以延迟日期。最不能接受这件事情的,是他的妻子,甚至到了约定的日期,妻子不愿意带他去瑞士,直到受疾病折磨的Simon试图在家中自杀才令所有家人不得不正视他的要求。

■Simon的妻子和dignitas的医生在讨论
在安乐死服务机构里,他亲自打开了麻醉剂开关,走向死亡。手机里是他提前录好的遗言:
“……一直以来我犟得要命,但我真的很爱你,黛比。我们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我们能在一起是多么幸运。病情慢慢恶化有个好处,我们在过去的十个月里有足够的时间好好聊天,不像车祸那样一下子就结束了。所有该说的我们都已经说了。你是特别棒的妻子,黛比。我知道我们一直深爱着彼此。总之,时间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我很爱你,黛比,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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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
不是合法自杀”

安乐死,Euthanasia,英文中这个词汇来源于希腊语,本意为“无痛苦的好的死亡”,目的是为了帮助病人解脱病痛,按照病人意愿主动采用注射药物等方法结束生命(主动安乐死或医疗协助自杀)或者停止治疗使其自然死亡(被动安乐死)。
安乐死在大多数国家都属于争议性问题,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而主动安乐死的争议比被动安乐死大得多。合法安乐死不等于合法自杀,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健康人选择安乐死。即使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也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则,比如荷兰刑法规定由医生实施的安乐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才可免除刑事责任:
医生确信,该病人在自愿并且深思熟虑之后提出实施安乐死申请;
医生确信,患者无望好转并且病人在经受疾病带来的令人难以忍受的折磨;
医生对病人如实解释了病情和治疗预后结果;
医生与病人协商,认为针对当下的病情,
除安乐死以外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解脱方法;
医生至少要请求另一位独立医生来出具对以上四条的书面意见;
医生实施终结生命的方式,
或者病人自杀时给予的帮助行为,从医疗角度讲是专业的。
至今为止,反对安乐死的意见仍然如此强烈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滑坡论证(Slippery Slope Arguments),意思是某些行为如同滑坡时的第一步,一旦这极其关键的第一步被开启,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系列有着糟糕后果的行为发生,因而滑坡论证认为最好不要允许第一步——荷兰近年来安乐死案例激增引起不少讨论,这是不是一种滑坡,让很多人轻易放弃了生命?
无数人想长生不老,恨不得向天再借五百年,想长生的重要前提是不老,如果丧失了生的乐趣,像104岁的戴维·古德尔那样,生命质量不断下降,活着又能如何?近代以来,由于技术进步和医学的革新,人类疾病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在变老之前、在漫长的生命变得难以忍受之前,一切都是好事,但一旦跨过了某个节点,在很大的可能前提下,安乐死还是会被讨论、逐渐得以在规范下使用——自主选择死亡,将很可能成为又一个人类社会进步的奢侈产物。
安乐死带来的蝴蝶效应将是巨大的,背后的道德悖论也已经被多次讨论。支持安乐死的最大理由就是free will(自由意志)和dignity(尊严),美国哲学家Ronald Dworkin曾提出,关于权利的争论很容易造成两极分化。就像堕胎这个问题,支持堕胎的认为,女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身体;反对堕胎的认为,胎儿有生存下来的权利。而支持安乐死的人认为一个人有决定自己死的权利,反对安乐死的人则认为,一个人无论如何都有活着的生命权——这正是争议存在的的最核心。
但如果个人层面已经完成,往更广的方面去看呢?已经实行安乐死的荷兰,因为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医保制度,所以能够比较大程度上防止安乐死成为一种压迫性的选择。病人不太可能因为付不起账单而选择死亡,但这会成为常态吗?
撰写过阿兹海默症带来的道德抉择一书的Stephen Garrard Post 就曾忧虑的提出,安乐死的完全合法,很可能带来整个社会对于老人的歧视,安乐死普遍化,将使人们倾向于尽快消灭老年人,因为安乐死在金钱和资源上,显然都是更好的选择,这也势必会造成对老年学,绝症研究和临终关怀等资源的投入愈发减少。
但无论如何,关于死亡与痛苦的讨论,在提供了人类无所可能的现代社会,似乎尤其重要。人类社会的寿命在可视范围内,已经实现了大幅度增长,未来还会随着医学的阶梯上升实现你所不能想象的延长。学会面对死亡,也许,你会准备得更好,以面对这漫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