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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wto再交锋 中方驳美“转移注意力”

ZhangHo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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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高层最近互相释放不打贸易战信号,但两国在具体领域的交锋还在进行。

5月28日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例行会议上,美方主动提起的议题是“中国的技术转让政策”。

美国驻WTO大使谢伊(Dennis Shea)4月初刚上任,日内瓦圈内热议他“带着改造WTO的使命”而来。本月初,中国首次在该会议上提出多项议题,包括推进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对美国“232调查”和“301调查”进展的关切等。4月末的DSB例行会议上,中国曾就美国“301调查”发起正式讲话。

记者独家获悉的中美等多方材料显示,美方本次所提议题为当日的第四项,讨论过程相当紧凑,发言次序为美、中、欧、日、巴基斯坦、巴西、委内瑞拉等,只有一轮。

中国驻WTO大使张向晨在发言中反驳称,中国的合资合作要求、外资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并未要求外方转让技术。他当场分析301报告,称美方偏偏“指鹿为马”,知识产权制度的初心是促进技术的传播,不应被滥用,也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从现场讨论的情况来看,美国传统盟友欧盟和日本处于中立态度,除了个别成员方,其余代表全部支持中方立场。

一位日内瓦资深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美国在WTO主动提出议题,说明还没有完全抛弃WTO,在多边舞台打口水仗是想争取人心,而中美贸易争端还需要看下周美商务部长率团访华谈的结果如何。

美国已于3月23日向WTO发起针对中国的申诉,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规定。中方则分别于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将美方301征税建议措施和232征税措施诉诸世贸组织。根据WTO的规则,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争端没有在60天内友好解决,申诉方有权要求成立专家组来裁决,这可能会花费数年才获最终解决。

中方驳美“转移注意力”

面对美国发起的议题,张向晨的发言分为四个部分:DSB不适合讨论具体领域的贸易关注;鹿就是鹿,永远不会变成马;中国不存在强制技术转让;中国将根据世贸规则维护自身权利。


张向晨首先说,美方对提出的问题并未启动争端解决程序,尚不在争端解决机构的管理范围内,争端解决机构不是讨论美方关注的适当场所。“中方认为,当前DSB有许多更紧迫的问题需要讨论解决,特别是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僵局。美国提出的技术转让问题将转移成员的注意力。”

在一个月前的DSB例会上,美方曾明确声称,包括技术转让在内的三类措施并不涉及世贸义务。此次美方将该议题列入争端解决机构会议议程,要么体现了美方立场的前后矛盾,要么代表着美方立场的改变。如果美方抛弃其单边主义立场,转而回到多边渠道,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其次,美国似乎始终把自己放在法官位置来裁判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不管美国发布了多少页的报告,不会改变美国“301条款”单边主义的性质。

第三,无论美方的关注是什么,只要美方采取关税报复措施,就必然受到WTO管辖,也必然违反世贸规则。

随后,张向晨逐步援引及分析301报告称,美方“有罪推定”的逻辑贯穿报告始终。比如,美方的逻辑是:第一,美国企业认为合资要求构成强制技术转让,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没有证据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同意这一看法;第二,中国存在合资要求,因此,中国就构成强制技术转让。而在报告第39页将美中商业理事会对中国远程医疗行业政策的猜测当作中国的现实;在报告第28页将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归结为中国政府行为;在报告第四部分将中国企业以市场对价收购外国企业的完全市场行为认定为中国政府行为等。

“301调查”中也充斥着证据不足的问题。张向晨说,在美国公众提交的数十份评论意见中,没有任何一份意见举出中国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更没有任何一份意见举出任何一件真实的案例证明中国政府在实践中强制转让技术。“301调查”报告大量依赖不可证实的匿名调查。即使在匿名调查中,大多数的被调查者均否认存在强迫转让技术问题。

又如,USTR在指控中国对外投资是为了获取外国技术时将中国政府近年来提出的国际产能合作政策作为证据,而众所周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领域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纺织、建筑材料、铁路装备、电力基础设施等,在这些领域开展对外投资是为了分享技术而不是获取技术。

而以中国对美投资为例,对于美国荣鼎集团提交的评论意见,USTR选择性使用得出对其结论有利的部分,比如声称对美投资是为了收购技术然后转移回中国。而在同一份评论意见中,USTR却“有意”对下列事实视而不见:中国对外投资的增长与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相一致;中国企业对美投资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受中国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

此外,USTR极力夸大少数企业和组织对于中国的抱怨,以此作为对华采取强硬措施的“民意”基础。但实际上,向USTR提交评论意见的绝大多数利害关系方,如美国商会、美中贸委会、国际商业协会、商业软件联盟、药品研发和制造协会、半导体行业协会、计算技术行业协会、消费者技术协会、服装和鞋业协会等,明确主张中美之间的经贸分歧应当以符合WTO规则的方式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大多数利害关系方也对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和成就予以积极评价。

中国驳“强制技术转让”

对于谢伊所称中国存在的“强制技术转让”问题,张向晨做出了三点澄清。他说,中方注意到美方就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这一具体议题是在争端解决机制职权范围内的。中方将坚决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他解释说,首先,技术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能把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视作政府采取的强制行为。企业必须将创新商业化,否则无法回收为实现创新投入的成本。美国作为最发达的国家,是技术转让的主要获益者。中国是美国技术出口的目的地国之一,中国法律允许外资以技术出资设立合资企业。中国企业乐于引进新技术并愿意为此支付合理的知识产权使用费,这正是美方技术转让收益的重要来源。美国企业对华技术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是你情我愿的双向选择和自主决策,完全遵循商业考虑、合同自由和市场化原则。实际上,很多美国企业通过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的方式实现了巨大收益,获取的利润甚至超过它在美国本土的利润。

第二,WTO成员有权对市场准入做出保留,这些保留体现在各个成员的入世承诺中。市场准入与强制技术转让是截然不同的两类问题。美方指责中国的合资合作要求、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实质是针对中国的市场准入制度,与强制技术转让并无关系。中国在特定领域的合资和股比限制等要求,是中国和包括美国在内的WTO成员谈判的结果,符合WTO规则和我国入世的承诺。


第三,知识产权制度的初心是促进技术的传播,不应被滥用,也不应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事实上,美国301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中国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中国违反了在WTO做出的不以技术转让作为外资市场准入前提条件的承诺。美国301调查泛化并夸大了强制技术转让概念,刻意混淆正常的技术转让商业活动和政府行为。

日本态度微妙转向

近期中美多轮交锋中,颇值得玩味的是欧盟和日本发言的立场。

在记者获得的最近几次重要WTO会议的日本及欧盟代表发言显示,虽然大部分时候,它们在涉及中美之间关于301调查的议题时整体处于中立立场。但日本在5月初的WTO总理事会上,明显开始偏向美国立场,但此次发言,又转向中立。也即,日本虽然赞同美国敦促别国更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但任何贸易政策都需要与WTO协议保持一致。

5月18日,欧盟通知WTO准备针对美国对其钢铁和铝制品征收关税展开报复措施,其中包括向摩托车和波旁酒征税。同日,日本政府也告知WTO已准备好采取报复措施,反对美国对其钢铁和铝制品征收关税。这些举动,一改它们早先时候对其亲密盟友的缓和立场。

此前,日本外务省在一份声明中称,日本政府通知了WTO,有权对价值500亿日元(约合4.51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征收关税,这相当于美国对日本金属产品征收关税的额度。

就在最近一个月,中日和中德之间的互动,也颇引关注。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4日与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会谈时,双方表示要共同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共同维护自由贸易规则,德中合作将为世界和多边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WTO总干事阿泽维多25日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APEC贸易部长会议上,呼吁该组织能够协助解决全球贸易的挑战。“贸易整顿的升级将会影响到亚太地区及更广阔区域的每一个人,通过WTO的工作,我们曾经解决了过去的冲突并保持全球经济的发展,我们今天必须做同样的事情。”他说。

美国商务部23日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启动“232调查”,声称数十年的海外进口“削弱了”美国国内汽车产业。据悉,此项调查可能最终导致美国政府对进口汽车加征高达25%的关税。欧盟、日本等国官员都对此表达担忧。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泰宁认为,难以想象汽车进口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美方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启动“232调查”令人费解。他指出,如果美国单方面提高汽车关税,显然将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世耕弘成也表示,如果上述汽车关税生效,将对贸易造成非常广泛的限制,并扰乱全球汽车市场。他指出,这种局面将令人遗憾,因为这还可能对基于世贸组织规则建立的多边贸易体系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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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消息,日内瓦当地时间8日,两月一度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总理事会从上午10点一直进行至下午4点,在这场会议上出现了多个“首次”。

中国首次在该会议上提出多项议题,包括推进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对“232调查”和“301调查”进展的关切等。

4月初刚刚在日内瓦上任的美国驻WTO大使谢伊(Dennis Shea)也首次出现在了这场最重要的例行会议现场。此前舆论普遍认为,谢伊是对华贸易“鹰派”。

记者独家获得的中美欧三方发言材料显示,中国驻WTO大使张向晨共计三次提及对美国依据“301调查”对中国单方发起的措施表示关切,他不仅发问“301调查”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定义单边主义,并认为在“301条款”调查中,美国本质上想从中国获得的是自由的市场准入,这应通过双边投资谈判来实现而不是明目张胆的胁迫。

记者从接近会议相关人士处获悉,中国提出的三个关切,尤其是前两个,得到普遍支持。

然而谢伊却强硬重申了这三个议题的继往观点,美国的传统盟友欧盟态度依然暧昧,既表示支持WTO规则,又关切外资企业技术转让等话题。


中国提出三项议题

记者对前述发言材料进行梳理,围绕中国呼吁WTO成员联手抵制保护主义这个主题,张向晨共进行六次发言,其中三次都围绕“301调查”。

他的发言包括:“世贸组织面临‘三重打击’”、 “国家安全?借口!”及“中国,错误的攻击目标”等,而围绕“301调查”,他的发言包括“301,谁能幸免?”、“贼在你心里!”及“说吧,别咬!”。

按照规定,该会议议程可以由成员提出建议纳入特定议题,其他则为常规议题。在3月7日召开的WTO总理事会上,中国曾建议将“232调查”列入其他事项(other business)讨论,但之后一天,美国便援引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发起相应措施。

当天上午,张向晨发言称,WTO成立后,对于“301条款”,美国曾承诺,不会在没有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情况下,单边使用“301 条款”,否则美国将承担国家责任。现在美国无视这些承诺,宣布将对中方采取大规模制裁措施。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违反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等核心规则。

他发言表示:“18 年后的今天,“301 条款”调查卷土重来,不幸的是,中国首当其冲;幸运的是,中国足够强大。我们不禁会问,下一个目标会是谁呢?”

之后,谢伊问了四遍”什么是单边主义”,张向晨在下午第一场会议中回应称,中国理解的单边主义是采取违反多边规则的行动,并以牺牲其他成员利益为代价。这不意味着单个成员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可以被贴上“单边”的标签。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经济政策。在合法的政策空间和单边行动之间有条界线。这条界线就是我们都同意的多边规则。如果某项政策与世贸规则一致,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单边的。

张向晨表示:“根据我的理解,在“301 条款”调查中,美国本质上想从中国获得的是自由的市场准入。这应通过双边投资谈判来实现而不是明目张胆地胁迫。”

关于中国的发展战略,张向晨称,谢伊上午给中国扣了几顶帽子,比如国家资本主义、重商主义,但我认为,把这些帽子扣在我们头上是非常不合适的。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源于两条:一是实行市场化改革,释放经济主体的活力;二是融入了全球化,开放国内市场,遵守国际规则。中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这是改革开放的法律成果,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制度保障。毫无疑问,要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改革,国内市场需要进一步对外开放,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中国未来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消除国有企业经营的弊端,进一步取消市场准入的障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上述方面存在的不足正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而不是中国获得发展的“秘密武器”。

美方调查证据不足

关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过去几次一样,美方再次引用 “301 报告”作为其行动的依据。

张向晨说,这份 “301 报告”共183 页,包含1139个脚注和 5 个附件。建议世贸成员阅读这份报告,但不要把它当做床头读物,虽然它的篇幅长得足以让你入眠,但报告中的歪曲事实、断章取义、主观臆断会使你睡意全无。中国没有强制技术转让的法律,如果有人说有,请拿出证据来。而且,我认为任何外力包括政府都不可能强迫技术拥有者以他们不能接受的条件转让他们自己认为最为珍贵的东西。

他援引案例称,5 年前,自己作为商务部主管知识产权的部长助理,率国务院督查组去甘肃、陕西等省检查软件正版工作。甘肃是中国西北一个偏远落后的省份,督查组在那里抽查了一个部门的六台计算机,结果五台都是合格的,剩下一台也使用了正版软件,只是标签贴的位置不够规范而已。

他说:“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我说,甘肃刚经历了一场大地震,财政预算极为紧张。他们单位为购买正版软件花费了 30 万元,短期内看不出有什么好处,但大家知道,为了长远的发展这是必须要做的。”

他又举例说,自己夫妻俩闲暇时会玩同款电脑游戏,夫人水平比自己高,掌握了通关秘笈。“她不会给我她的秘笈,但可以帮我通关,条件是我给她一定的好处,比如送她一件礼物或多做一些家务,有时我认为这是一项公平交易,有时我也会拒绝,转而依靠自己的努力过关。”张向晨说,“与此类似的事在中国和其他市场上每天都在发生。”


摩根士丹利前亚洲区主席史蒂芬·罗奇最近表示,美国和其他跨国公司是自愿达成这些合法谈判的商业安排,其理由,不仅是立足于中国快速增长的国内市场,而且还作为一种手段来提高运营效率与中国低成本的平台。

关于技术转让问题,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渴望技术进步,这是天经地义的,发达国家的技术拥有者希望通过他们的技术权利实现财富的最大化,也是天经地义的。领先者有领先者的权利,追赶者有追赶者的自由。权利有边界,自由有限度。这个边界和限度就是世贸组织的规则。

张向晨表示,我这样说,并不否认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还存在着不足,实际上,我们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企业有问题就让他们去中国的知识产权法院告状,成员政府有体制性关注就到世贸组织投诉,而不应该采取世贸组织所不允许的单边措施对其他成员进行制裁。

最后他说,有人在发言中使用了“偷”这样的词。这使我想起中国古代疑人偷斧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人不是贼,贼在你心里!你丢失的正是你心里的一些东西,包括对法治的尊崇、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反躬自省的勇气。希望你能尽快找回它们,从而不再诿过于人。

一位接近中美谈判的人士对记者称,美方自3月23日向世WTO发起针对中国的申诉,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到之后几次与中国就“301调查”的互动来看,美方调查本身证据不足,所以只能罗列“罪名”,却不敢详细附加报告和证据。

一个细节似乎可以佐证这一观点。与特朗普政府援引“301条款”对中国采取单边贸易救济措施时发布的6页备忘录和1215页的“301调查裁决”相比,美国贸易代表正式向WTO起诉中国并请求展开磋商的文件,只有不到3页。

美大使为美方行为辩解

在中国提出的三个议题中,推进上诉机构人员遴选由于波及的范围最为广泛,而获得了广泛支持。

在记者获得的欧盟讲话材料中,欧盟非常遗憾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SB)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都不能启动新的上诉机构成员遴选流程。谢伊则再次为美方阻碍行为进行了辩解。

自谢伊在去年7月被提名后,便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彼时,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高峰称,我们注意到,特朗普总统已经提名美中经济与安全委员会副主席谢伊为美国副贸易代表兼驻世贸组织大使。长期以来,中美双方在世贸组织中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合作,我们希望美国驻世贸组织大使能够尽快到位.

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直到3月1日才确认了谢伊作为美国驻世界贸易组织大使的任命,该职位在特朗普政府第一年时一直处于空缺状态。

“太多的国家没有履行其世贸组织的义务,但没有任何后果。太多的国家,包括世界上最富有的一些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声称其属于发展中国家,从而免除了这些义务。世贸组织已经从一个以促进主权国家谈判的论坛为主要功能的机构,转向为一个以诉讼为中心的机构。”谢伊在1月的听证会向议员们表示,“如果(我的任命)得到你们的确认,我认为世贸组织的机构改革将成为美国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的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一直久拖不决,导致多年以来,WTO最为权威且有效运作的部分就是争端解决机制。智利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菲利普?纳维亚(Felipe Munoz Navia)此前曾对记者称,目前WTO的状态已经接近停摆。在他看来,若这个部分也瘫痪,则整个WTO即便活着,也好像“脑死亡”一般。

一位日内瓦的资深观察人士对记者称,特朗普将贸易重点放在双边是他的既定方针。在双边谈判中美国往往占绝对优势,容易拿到他所要的东西。现在看来让他攺变主意重新重视多边进程,一时半会儿比较难奏效。也许经过美国在双边谈判中受阻,欧盟加澳等盟友耐心说服,加上美国国内建制派与大企业的推动,重新重视多边舞台的可能性也许是存在的,长远看美国还不会完全抛弃多边贸易体制。

多位接近WTO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以往虽谈判无望,美国多次不执行裁决,但争端解决机制运转良好,现在是一边说中国不遵守规则,一边破坏争端解决机制。其中一位人士说:“如果觉得中国没遵守规则,可以告中国啊,但是往往美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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