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号)及《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洪住公委[2017]2号)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以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94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三、调整方式及流程
各单位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整核定工作。步骤及要求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中心领取或登录中心官方网站(www.jxgjj.gov.cn)下载《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以下简称《汇(补)缴清册》)。
2、单位认真填写《汇(补)缴清册》,准确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按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
3、单位经办人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汇(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中心审核。
四、有关要求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核定后不再变更。
咨询电话:0791-12329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目前可以说在所有的购房者心中都留有深刻的印象。它作为一种住房保障的制度,目前已经成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平时所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我国最早于1991年开始在上海试点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于1994年由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在全国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已经有22年历史。
随后,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出台,2002年又经国务院修订,我们现在所实行的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都是以2002年版本为基准。2015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后的再次修订。
截至目前,我国所有设区的城市都已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42个,下设营业网点2651个,另外还设有独立运作的分中心264个。
那么,住房公积金建立22年来,到底有多少钱呢?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累计缴存职工2.17亿人,缴存总额9.18万亿元,提取总额5.03万亿元,贷款总额5.54万亿元(含收回再贷部分),结余资金6779亿元。1亿多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
国外也有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其实不只是中国才有,其他国家在住房保障方面也有一些类似的政策措施。
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最早就是借鉴新加坡的中央住房公积金制度而来。新加坡在1955年就建立了中央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的是会员制。会员所缴纳的公积金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提供购房、养老、医疗等多方面功能需求。其中特别重点突出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在中央公积金中,80%用于购买住房和支付各类保险。
而在韩国实行的是国民住宅基金,在1981年设立。它属于国家设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提供政策性贷款和补帖,并重点为低收入者和首次购房者提供优惠购房贷款。
在欧洲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叫做住房储蓄银行,就是以要约形式将住房储蓄合同提供给市场,提供给有需求的人购买使用。老百姓购买住房储蓄合同后,开始存款,成为储蓄者,日后买房时候可以从住房储蓄银行获得专项贷款。据了解,德国居民买房、建房的资金中,有大约40%至50%的贷款都来自住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