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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再发声明 称生产、用料符合规定

WuYaNan

调味品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

鸿茅国药发布声明表示,近期由于部分自媒体对鸿茅药酒的虚假、不实报道,给全国消费者、经销商及零售药店造成了很多困扰和不便,为此进行了回应。

信中称,2018年3月至4月,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3次飞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车间、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数据完整性、供应商审计及成品销售情况等。鸿茅药酒称,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生产,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鸿茅药酒再发声明,符合质量标准

信中还称,2018年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该公司的豹骨、人工麝香的的增值税发票、出入库台账、批生产记录、库存数量进行了检查,豹骨、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库存数量吻合,豹骨、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符合国家规定。

信中还对鸿茅药酒的配制技艺申遗问题、甲类非处方药的认定问题等作出了回应。

据媒体报道,5月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曾赴中华中医药学会沟通工作,听取专家对中药监管的意见建议。业内专家分析,加强中药监管工作将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来工作的重点。中医药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问题或许有望通过顶层设计来解决,比如用西医药的标准来衡量中医药,中药药品监管或将细化等。

如果借此事件,国家能够加快出台中药发展顶层设计,那将善莫大焉,这不但关乎中药发展、百姓福祉,更能发挥中医中药在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中的巨大作用。

公开信鸿茅国药称"作为非处方药的遴选、审批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该公开信说明了鸿茅药酒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豹骨和人工麝香购买及使用情况、产品药性情况、甲类非处方药的审批情况、配制技艺的非遗认定过程情况。信中称,鸿茅药酒处方中所用附子(制)、天南星(制)、半夏(制)全部为炮制加工品,不属于毒性中药品种,产品符合质量标准;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的遴选、审批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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