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行“两票制”减少药品交易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药价、不强制性限制药品采购平台的选择——记者日前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修订后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下称“两法一规”)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增加了“两票制”的相关内容。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开一次发票,配送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是相对“多票制”而言。在“多票制”情形下,药品从生产环节到最终销售需经过多层经销商、多环节转手、多次开票、层层加价,最终导致药价被一步步推高。
修订后的采购规定提出,药品集团采购执行国家和广东省“两票制”政策和有关规定,探索试行“一票制”。集团采购各方应当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的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承诺执行“两票制”。
“两法一规”的另一个显著变化是,我市对药品采购平台的选择不作强制性限制,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药品质量、价格以及服务等因素,自主选择深圳市集团采购组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或者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此举,确保了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自主权。
药品压价是利是弊?
“新医改”的愿意,应为包括:“医疗、医保、医药”三大领域改革的三医联动。但是,在其他方面改革推进缓慢的情况下,医改异化成了单纯的“药改”,仅陷入药品降价的比拼。药促会认为,政府期望通过降低药品价格以迅速展现医改成果,药品招标部门则承担了展示医改成果的责任。但实际上,这是一个不看称载的负担。
在一些地区,药品招标工作的原则,正在由国家规定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挂钩”逐步演变为“价格优先、上到下联动、左右联动”。在招标方案及招标实施的具体环节中,比拼的是“谁更能将药品价格压低”,导致医改只剩药改、药改即是招标,招标就看压价的风气。就短期而言,大幅度、强制性的药品降价,可能算是政府的一项政绩。但这却把亏损留给了企业,把药安全的风险抛给了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