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南昌放开非户籍人口落户。
6月27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户口政策引领作用,做大南昌市人口总量,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推行五条落户措施。
人才落户。国内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办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落户;各类专业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落户。
在校学生落户。在南昌市大中专、职业技工院校就读学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办理落户;全国其他院校就读学生需将户口迁入南昌市的,可按在南昌市就读学生同等条件办理。
单位员工落户。南昌市各县区报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小微工业园、创(就)业平台等,其员工可凭用工合同和缴纳社保满半年证明办理落户。
居住人员落户。在南昌市领取居住证满半年或者缴纳社保满一年即可申请落户。
购房人员落户。在南昌市购房人员凭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申请落户。
以上五条措施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关:2018南昌买房条件
限购区域
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南昌县住宅限购范围:
该县行政区域内,雄溪河以东、迎宾大道(莲塘排溃道至银三角)以东,莲塘大道以西,昌南大道以南,银三角立交桥以北的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暂不列入限购范围。
新建区住宅限购范围:
该区行政区域内,昌湾大道以东、枫生高速以北、昌九大道以西、黄家湖路以南区域(含320国道以南长堎镇所辖区域)列入住宅限购范围。
限购内容
在南昌市区限购区域及南昌县限购区域内无住宅的非南昌市户籍居民购买南昌县限购区域内的住宅,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南昌市全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未成年人不得在南昌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宅。
新建区限购措施与南昌县类似,即在新建区限购区域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限购范围和新建区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限购范围和新建区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也不得在新建区限购区域内购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