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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起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上调至8348元

YangJinZhu

中国戏曲音乐文化产业运行新形势透析及发展趋势预测研究

深圳社保局6月25日发布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2018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6月2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粤府函[2018]187号


标签: 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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