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2018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其中包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9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20元
按照国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由每月2000元,调整为每月2120元,增加120元。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调整为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52.6元,调整为每小时56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截至6月6日,全国已有山东、上海、新疆、辽宁、江西、西藏、广西和云南等8个省区市上调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十三五”以来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并进行排名发现,上海最高,为2420元;海南垫底,为1430元,两者相差了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