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陕西省工商局联合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等十部门,决定于7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违法行为将被严处。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等五个方面。
本次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能分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
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