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针对邱晨等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在粤港澳大湾区下推动深港惠互通互联的建议,广东省发改委综合省交通运输厅等多个单位的意见,给出了答复。
该答复函明确表示,由于深惠城际与规划的深圳经惠州至汕尾高铁在线位功能上存在重叠,按照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珠三角城际铁路规划项目实施调整方案,深惠城际铁路暂不实施,线路功能由规划的深圳经惠州至汕尾高铁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发改委还表示,将在水上客运体系规划中将深港惠“水上穿梭巴士”纳入统筹研究。
此外,对于建设深圳第二机场的建议,省发改委在答复中称,建成运营的惠州机场已定位为深圳第二机场,下一步省将积极推进惠州机场扩建,完善深圳与惠州机场快速交通联系。
惠州机场已定位为“深圳第二机场”
针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快推进深圳东部民航机场(第二机场)研究的建议,广东省发改委表示,根据《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建成运营的惠州机场已定位为深圳第二机场,主要服务惠州和深圳东部地区、汕尾和河源等地区。下一步,省将积极推进惠州机场扩建,完善深圳与惠州机场快速交通联系,充分发挥惠州机场作为深圳第二机场的功能。
此外,对于加强香港、深圳与惠州的轨道交通联系的建议,广东省发改委回应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要求,我省正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香港、深圳与惠州的轨道交通联系问题,将在该规划编制过程中予以统筹研究。
深港惠“水上穿梭巴士”有望开通
此前,省人大代表邱晨建议,争取开通深港惠“水上穿梭巴士”及深港惠三地游艇“直通车”。
对此,广东省发改委回应称,目前国家政策层面对于开通粤港澳水上客运航线没有限制,且运力指标已经全部放开,省支持并鼓励航运企业开通相关航线,并将在水上客运体系规划中将深港惠“水上穿梭巴士”纳入统筹研究。
对于创新试行深港惠联合海事监管制度的建议,回复函表示,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交海发〔2016〕234号)要求,深圳海事局联合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订了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制度,明确了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按照海关总署监管司最新批复,深圳海关将先行试点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业务,深圳、惠州同属深圳海关关区范围,海关部门同意支持在两地开展游艇监管业务,按要求提供有关监管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