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同时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药监局将组织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昨日晚间,长春长生公司回复深交所此前的质询时称,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公司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还表示,(事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预计将减少2018年下半年营业收入约5.4亿元左右。
昨晚,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我省已将长春长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全部封存,近五年该公司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省。
药监局对长生立案,国家药监局最新通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晚通报,经对我省疫苗储运配送企业排查,未发现国家药品监管局通报的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问题狂犬病疫苗和批号为201605014-01“百白破”疫苗流入我省。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说,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