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其中,新西兰网红代购奶粉品牌A2中国经销商因使用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活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
A2有限公司 (简称"A2C")是一家迅速成长的乳制品公司, 旗下a2®牛奶及相关产品建立在独一无二的知识产权研发及专利技术上, 目前足迹遍及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及中国。
A2有限公司是全球唯一拥有权生产和销售a2® 品牌乳制品经营权的公司。
a2® 品牌牛奶是鲜奶产品,纯天然、无添加,源自含有纯A2 β-酪蛋白的奶牛。所有的A2奶牛都是通过DNA测试验证,并通过认证以确保产出的牛奶只含有A2型的β-酪蛋白。
a2® 品牌牛奶背后的科研主张独树一帜,在全球消费者日益关注健康的趋势下, 带给消费者感受得到的健康益处; 除了得到广大消费者有力的佐证外, 也由公司独一无二的及强大的专利技术在背后支持。

通报显示,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对其经销的A2奶粉进行宣传推广,邀请艺人胡可参与其品牌网络直播活动,并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后该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自媒体使用胡可及其子的姓名和形象为其产品进行代言,而胡可其子当时实际年龄未满十周岁。至初牛奶贸易公司违反了我跟《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规定。2018年6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据了解,原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2月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
除A2奶粉经销商,承德亚欧果仁有限公司、大连金英海产有限公司、漳州市赞柚果业有限公司、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桂林荣和食品厂、重庆三六九食品有限公司、西安同辉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食品企业也在此次总局的通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