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反映的“尤家峁水库附近被倾倒医疗垃圾”一事,陕西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7月29日回应称,该水库是市政府确立的饮用水源地,附近被倾倒医疗垃圾的情况属实,目前已展开调查。
7月27日发布文章称,距陕西榆林市饮用水水源地尤家峁水库约一公里的西南新区树林里,有三个区域被倾倒大量医疗垃圾,主要为废弃输液瓶,有上千个。输液瓶上都写着“榆林市医专附属医院”,还标注有病人的名字、科室、医生名字和用药时间,倾倒位置较为隐蔽。

针对网友反映的“尤家峁水库附近被倾倒医疗垃圾”一事,陕西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7月29日回应记者称,该水库是市政府确立的饮用水源地,附近被倾倒医疗垃圾的情况属实,目前已展开调查。榆林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核查,被倾倒的医疗垃圾未含有害物质,大部分是被打包好的,且位于水库安全水域外,对水源未造成污染。
榆林市医专附属医院宣传教育科工作人员7月29日向记者表示,该院医疗垃圾倾倒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有固定倾倒地点。因事关医疗和周围群众饮水安全,医院后勤管理、行政等部门已对此展开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医疗垃圾未分类处理处罚
一、医疗垃圾未分类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罚款。
二、解释:医疗垃圾未分类正好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中的第二款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的规定,所以会罚款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