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10点至次日10点,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在淘宝上司法拍卖一支市场价为1元的黑色水性笔。这支笔的来源是该院在编号为(2017)皖0302执1177号之一执行中所得。
8月1日,龙子湖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说,出现这个事令人诧异,影响也非常不好,经调查是上月已辞职的临时聘用书记员所上传,目前,已要求执行局把这个司法拍卖撤回。

龙子湖区法院在淘宝网的竞买公告显示,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30日1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蚌埠市龙子湖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黑色水性笔一支,市场价1元,起拍价1元,保证金0.1元,增价幅度0.02元(或其整数倍)。
这起价值1块钱的水性笔最终拍卖的结果是:流拍。
8月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对上游新闻记者说,上传到淘宝拍卖的是临时聘用书记员干的,该书记员上月已辞职。
该工作人员解释说,2014年该院全年执行案件才300多件,去年把其他区的案件划到该院后,案件量剧增至1600多件,执行法官才10多个人,该院又从其他部门抽调了10多名法官到执行局,“临时聘用的书记员工作失误,搞得乱七八糟,再加上新调的执行法官不熟悉情况,一忙之下就搞错了,我们今天发现这个情况后,已经要求撤销了文书。”
该工作人员说,就此情况已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事情对法院产生了负面影响,“拍卖水笔的事怎么可能发生呢!拍卖八辆车还有可能。”
在网络上,不少网友调侃说,龙子湖区法院的执行攻坚力度不错,也有网友评论说这是搞了场司法闹剧。能被执行的案件多了去了,能被执行的标的物也不计其数,竟然会动用宝贵的司法资源去执行一支一元钱的水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的观点认为,“执行的手段不得与所追求的目的不成比例,应当遵循比较原则、目的实现原则及利益均衡等内容。龙子湖区法院下达拍卖标的为一支水性圆珠笔的执行裁定书,这种做法显然令人费解也难免引发争议。可能是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才这样滥竽充数。”
张新年律师表示,“下达执行裁定以及司法网络拍卖不是游戏,是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该院如此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一种态度非常不端正的表现,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建议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流拍是什么意思?
"流拍"是指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在发布拍品的时候,您需要根据您预估的拍品价值为自己的拍品设定一个适当的起拍价格,参加拍卖的拍主将会根据您的起拍价格加价竞拍。如果您的起拍价格过高以致于脱离了大众所能够接受的价值,并且您也未能做出有力的说明来支持和证明您的起拍价格,导致无人参加,则说明此次拍卖流拍。
以土地流拍做比喻,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
土地第一次流拍后,可以重新进行拍卖。不过具体的时间看当地产交所的办事效率和它对这事的重视程度。按法院拍卖的经验:法院降价二次拍卖,快的一个月内可以拍。正常的是三个月左右。慢的六至九个月。
同时也有相关法律表明:《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如果申请人扔拒绝接受抵债的,法院将解除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