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生活了11年的夫妻,妻子竟从未跟丈夫回过婆家,甚至不知道丈夫的真名实姓。因屡次遭受丈夫暴打,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丈夫竟然是隐姓埋名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3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获悉,嫌犯已落网。
7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万柏林派出所辖区内一家面馆的老板娘来到派出所,反映自己的女员工小李经常遭受家暴。

小李是山西运城人,十几年前就来到太原打工。2007年底,她认识了丈夫“刘松”,次年生下儿子,但二人始终没领结婚证,而且丈夫多年来从未领她回过婆家。“刘松”解释说,自己老家在山西武乡县,自幼父母双亡,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
小李反映,丈夫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殴打自己。她稍有反抗,丈夫反而打得更狠,还扬言不听话就杀了她。小李因此十分害怕,根本不敢报警,最多跟热心的老板娘诉诉苦,没想到仗义的老板娘到派出所“告了状”。
当民警问起“刘松”的职业时,小李说这十来年丈夫一直打零工,手艺不错但就是没有相对稳定的活儿。一次,“刘松”曾有机会谋得一份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但用工方要求登记身份证,“刘松”便以身份证丢了为由不了了之。
一系列情况引起了民警的警惕。当晚11时许,趁“刘松”前来接妻子时,警方将其控制。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松”坚称自己是山西武乡县墨镫乡上北台村人,但民警从户籍信息上根本查不到对应信息。民警要求“刘松”说出自己的父母或兄弟朋友,并联系当地警方得知,上北台村根本就没有姓刘的人。
“刘松”的反常坚定了民警的判断,经进一步审查,“刘松”终于交代,自己真名刘某某,49岁,是山西左权县石匣乡姜家村人。2007年7月28日14时,因怀疑自己的情人申某与他人有染,他持刀将申某砍伤致死后潜逃,被左权警方上网通缉,目前已经逃亡了11年。目前,刘某某已被移交山西左权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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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