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分解下达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我省6市及雄安新区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7.533亿,其中雄安获批22.8亿。
中央投资27.533亿元
本批计划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个,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75330万元。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8400万元;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个,中央预算内投资266930万元。
地方政府投资由市、县和雄安新区有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下达投资计划并足额到位,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按确定的渠道及时筹措到位,共同确保项目建设。

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严格执行中央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强化中央资金使用监管,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投资,确保中央投资全部用于批复的项目和规定的建设范围、建设内容。
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