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哪些政策进行改进和完善?

HaoChenChong

薄层吸收洗脱管市场发展前景分析及供需格局研究预测

2018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从2007年起,国务院决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

从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过渡到“公费教育”,《办法》在哪些政策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 一是对标中央文件精神

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探索优秀教师培养新模式,着力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 二是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

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 三是调整履约任教年限

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以上。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同时,《办法》体现倾斜支持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学校服务1年”。

■ 四是改进履约管理政策

《办法》明确要求制定在校期间非公费师范生进入、公费师范生退出的具体办法,以及公费师范生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具体规定。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跨省就业、工作调动、协议中止或终止、违约处理等方面做了政策调整和补充规定。

■ 五是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通过改进招生选拔方式、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公费师范生,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到岗退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和质量。

《办法》对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提出哪些重点举措?

■ 一是保证入编入岗

要求各地统筹调剂使用省内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采取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方法,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实行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确保每一位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 二是加强履约管理

《办法》要求,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三方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学校切实加强协调,建立分工明确的责任管理体系,完善公费师范生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把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招聘就业、入编入岗、经费保障等工作环节抓紧抓实抓好。

■ 四是集中优质资源培养

通过建立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国家教师教育基地等举措,完善师范院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机制,支持优秀公费师范生参加国(境)外交流学习、技能竞赛,打造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落实“双导师”制度和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制度,集中最优质资源进行培养,切实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

■ 五是落实经费与待遇保障

通过适时调整公费师范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享受非义务性奖学金、设立专项奖学金、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引导社会各界出资奖励等方面措施,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与落实

《办法》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在推进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标签: 师范生 师范生公费教育

相关阅读

热点头条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