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限行车型
重中型货车
二、限行区域(一)以下道路所围成的区域,是葫芦岛市本次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本埠重中型货车和确需进入此区域的外埠重中型货车,需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过境重中型货车禁止驶入此区域。
岛东线(不含)——外环路(不含)——海辰路(含,海辰立交桥至龙湾大街)——龙湾大街(含,海辰路至北四环)——北四环(含)——通海大道(含)——海逸南路(含)——滨海公路(含)——龙程街(含)——茨齐路(含)——锦葫路(含)——疏港公路(不含)——岛东线(不含)。(二)持有限行区域通行证的重中型货车,在以下道路高峰期间(7:00--8:30,16:00—17:30)禁止通行(共9条)。
兴工街(葫六线至天化路段)、天化路(化寺线至北河路段)、化工街(化机路至天化路段)、化机路、滨河路、锦葫路(滨河路至龙程街段)、龙程街(海滨路至锦葫路段)、海滨路、茨齐路。(三)持有限行区域通行证的重中型货车,在以下道路全天禁止通行(共22 条)。本埠重中型货车和确需进入此路段的外埠重中型货车,需办理禁行路段通行证。
抚民街、机场路、连山大街(北河路至兴工路)、永昌路、红星路、渤海街、中央路、群英路、兴工路(连山大街至天化路)、新华大街(中央路至海滨路)、兴化路(化工街至新华大街)、文兴路(化工街至新华大街)、文萃路(茨齐路至龙绣街)、文化路(茨齐路至龙绣街)、海翔路(龙程街至龙绣街)、海飞路(茨齐路至龙绣街)、龙绣街、龙前街、龙湾大街(前置兴建高速引道)、龙程街(海滨路至海辰路)、滨海公路(龙程街至兴建高速引道)、海辰路(海辰立交桥至海滨公路)。
四、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邮政车、环卫车、工程抢险车等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
五、通行证办理方式
如果目的地在限行区域内确需进入的外埠重中型货车 ,请拨打电 话0429-3171518,并按照电话提示,通过微信等方式办理通行手续;本埠重中型货车和需要长期驶入的外埠重中型货车,可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到辖区交警大队免费办理长期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葫芦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葫芦岛交警提醒重中型货车驾驶人:开车上路,注意观察周边交通设施,一定要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杜绝交通违法,共同维护平安、畅通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