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动车转籍两地来回跑?资料两边交?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从9月1号起,机动车转籍一地即可办结。10月起,还将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可在网上受理车辆转籍!
为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异地迁入迁出业务。从9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15个城市开始试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试点工作。

试点城市: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宁、柳州、重庆15个城市。
在新的转籍模式下,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间迁入迁出的,申请人无需到转出地车管所交验车辆、提取档案,可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车辆档案资料将以电子化形式在转出地、转入地车管所之间实现网上传递,大大减少业务流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两地往返为一地办结。
但并不是所有机动车都符合办理标准。新的转籍模式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籍变更迁出,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机动车转籍该如何办理?
机动车申请车辆转籍登记途径
一、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需查验机动车,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二、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机动车不需要验车,只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即可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转籍。车主也可直接前往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提交资料办理机动车转籍。
申请机动车转籍登记注意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在转入是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申请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并按时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假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4.代理人代为申请机动车转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单位还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属以下情形则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机载内容不一致。
2.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未解除监管。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材料与机动车不符。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非法获取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新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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