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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通知:严禁在校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

Guo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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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校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

又是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合理的理财观念,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定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校园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基本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有哪些危害?参与非法集资损失如何承担?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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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湘乡市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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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育 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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