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深圳龙华重点企业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结果的名单公布
2018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如符合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即使此前已申领了租房补贴的,在实施办法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可按新标准补发差额部分。按照以往经验,年底申报人数过多,建议符合条件的人才尽早申请补贴。

深圳人才住房补贴政策2018 龙华重点企业人才住房补租结果的名单公布
2018年10月17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布龙华区2018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结果。截至2018年10月11日,共94家企业申请本次人才住房,经核查,共88家企业符合2018年定向配租条件。
配租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2018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且属于以下类别:总部企业、纳税100强、工业前50强、外贸前50强、中小微创新前50强、上市企业。
(二)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区重点企业(单位)工作;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5.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配租标准
(一)根据企业配额标准,结合实际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数量,确定单位配租套数。
(二)根据各单位申报小区意愿,在符合家庭人口数配租面积标准基础上进行分配;所需房源不足的,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结合实际进行调剂。
配租结果
本次共94家企业申请人才住房,符合2018年定向配租条件的企业有88家。





重要提示
(一)各申报单位可登陆申报系统查看本单位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按照相关规定将人才房分配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
(二)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于2018年10月22日前在申报系统提交本单位入住人员名单,按要求准备单位及申请人纸质材料,由住房专办员将相关资料交至我局并办理签约手续。
书面材料受理及签约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5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社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国鸿工业园3栋112办公室。
咨询电话:23332450,81477770。
逾期未签约的企业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全部收回。
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单位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一经核实,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承租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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