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10月22日发布,浙江省台州市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10月21日17时,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样品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
阳性样品来自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一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养殖专业合作社存栏生猪2280头、发病56头、死亡56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其产品调出封锁区,禁止生猪运入封锁区。目前,上述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对于“非洲猪瘟”,从字面意思就不难看出:是一种最早发现于非洲的瘟疫,属于一种恶性传染病,传播能力非常强;在辽宁省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国从未出现过这种疫情。
这种“瘟疫传染病”主要是由非洲猪瘟病毒传染所引起的,感染能力较强,死亡率可以达到100%;沈阳出现的案例就是感染性较强的基因型。
“非洲猪瘟”传染人吗?
说起非洲猪瘟的传染,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进行传播。
直接接触,一般指的是接触感染猪的粪便、血液、体液以及肉等方面传播;通过实验发现,这种猪瘟病毒的存活能力较强,所以还可以进行远距离传播。对于此次我国境内发生的猪瘟疫情,很可能就是随着国外疫区被感染的产品然后进入国内的。举一个例子,被感染的猪肉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烹饪加工,那么病毒也可以存活很长一段时间。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毒仅感染家猪和野猪,并不会感染其他动物,所以,对于人体同样是这样,并不会直接感染人类。
猪肉,还可以放心吃吗?
非洲猪瘟,的确是一种恶性传染疾病,但是,请各位注意的是:它只是传染给猪、野猪以及它们的家族成员,根本不会传染给其他动物和人。
而且,对于猪瘟病毒而言,完全可以通过高温、高酸或者高碱性环境来进行杀灭;对于被感染的猪肉,经过70℃的高温30分钟就可以将其杀灭;对于我们日常家庭的烹饪加工,其实完全比这个彻底,所以,只要是合理烹调,完全加热,对于身体是不会存在危害因素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各位注意,说到这很多人肯定觉得可以放心吃“瘟猪肉”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猪被瘟疫感染之后,猪的免疫力降低,从而就容易感染其他疾病;对于“病猪肉”,根本不应该流入市场,也根本不应该进入各位的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