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年,关于延迟退休的话题众说纷纭,为何下岗工人对延迟退休的反应那么强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普通职工目前的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为何下岗工人对延迟退休的反应那么强烈?
1、下岗工人目前都是自谋职业,大多还是自己交保险,挣得少,负担重,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可以领取退休金,还要延迟,延迟就意味着少领退休金,钱少了,谁愿意。
2、已下岗,没有工作,没有自己缴纳社保,但下岗之前缴纳的社保满足退休年限的要求,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等于就是有了固定收入,还有医保待遇,
3.年级那么大了,再找工作也没有企业肯用了,医社保都需要自己来交。
普通百姓大多数也是反对延迟退休的,除非上班整的多福利好,有权的,其他估计都反对,现在普遍现象是退休后退休金比上班时到手工资多,还不用上班,身体允许,可以找个兼职,等于两份收入,这种情况谁不愿意退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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