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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1.6亿夫妻回国 警方将继续加大缉捕力度

Zhou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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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晚,一架飞机降落在青岛流亭国际机场。两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在潜逃四个月后被从泰国曼谷押解回青。

10月26日23时,在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指挥部署和中国驻泰国警务联络官、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逃往境外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王某军、李某霞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办案民警押解回青岛。至此,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青岛警方已经在公安部部署的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中连续缉捕到案4名境外逃犯。

经查,2012年以来,王某军(男,48岁,青岛黄岛区人)、李某霞(女,50岁,青岛黄岛区人,王某军之妻)在黄岛区以没有实际注册的青岛牧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名义,通过向他人宣传,承诺保本保息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引诱社会公众到其公司进行理财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今年6月4日,王某军、李某霞夫妇逃往境外。

二人出逃后,黄岛分局于6月6日立案进行侦查,6月7日对王某军、李某霞批准刑事拘留,并报市局经侦支队立即启动境外追逃程序,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对二人开展缉捕工作。经多方侦查,青岛警方发现了王某军、李某霞在境外的活动线索,随即积极争取公安部支持,通过我驻外警务联络官,迅速向相关国家和地区发出协查通报,开展国际执法协作,对王某军、李某霞进行全面布控。日前,根据青岛警方的线索,泰国执法部门将企图再次逃往柬埔寨的王某军、李某霞抓获。10月26日,泰国执法部门将王某军、李某霞移交中国警方押解回国。

青岛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缉捕涉嫌非法集资的在逃人员,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合法利益,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自“猎狐行动”开展以来,青岛警方已抓获近10名涉嫌非法集资的境外逃犯,下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此类境外逃犯的缉捕力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非法集资是怎样定义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标签: 非法集资夫妻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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