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回应取消蓝色预警。
31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回应,北京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取消蓝色预警, 主要为了节约社会成本,使得每次政府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发挥最大的效果。
此前,《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发布,原有的4个级别中的蓝色预警取消,引不少公众质疑。空气重污染预警被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刘友宾今日回应,从近几年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看,由于蓝色预警启动时间仅为一天,从发布预警履行政府的行政审批程序,到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还需要安排力量督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虽然经过几年的摸索,已经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审批运转流程,但由于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的不确定性和应急减排措施的提前性,使得蓝色预警在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方面效果不理想,已经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也难以在最佳时段发挥真正的作用。
因此,从实际情况出发,为调整优化资源,使得每次政府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发挥最大的效果,环境部于2018年8月印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蓝色预警调整为预警提示,主要以提示性和健康防护性措施为主。即当预测未来一天AQI>200,且不会超过一天时,将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直接向社会发布污染过程提示,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不再单独发布预警,并取消原蓝色预警强制性减排措施。
同时,考虑到经过近几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全社会污染物排放强度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环境部也进一步调整了橙色预警的启动条件,将以前预测AQI>200持续3天,且AQI>300持续1天的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修改为AQI>200持续3天即启动橙色预警。一方面可以优化集中调度资源,有效应对更严重的污染过程,另一方面也符合当前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更高要求。
下一步,环境部将不断在实践中吸取经验,持续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当前空气质量形势,当预测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能够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相关阅读:空气重污染预警相应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四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黄色预警(三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橙色预警(二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四)红色预警(一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一)蓝色预警(四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唿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二)黄色预警(三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唿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
(三)橙色预警(二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唿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唿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四)红色预警(一级)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唿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7)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市发电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