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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两车相撞致6死6伤 武汉男子私闯高速被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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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报道,当天17时许,天津中新生态城顺平路与航海道交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导致6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

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获悉情况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卫计委、滨海新区全力以赴组织抢救,市安监局要严肃调查事故原因,尽快查明事故责任并依法严处责任人。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周密细致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李鸿忠、张国清已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

目前,伤者已送至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地点属在建道路封闭区域,相撞车辆分别为园林养护作业的金旅牌面包车(核载14人,实载14人,除1名司机外均为绿化工人)和运送水泥的罐车。水泥罐车及面包车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武汉男子私闯高速被撞身亡 法院:高管处无责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这句高速交通安全常识提醒,并未能阻止行人的脚步。武汉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收费站出口闸杆拉起,步行进入高速公路被一辆小车撞倒身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承担主要责任。但陈某家属认为高速公路管理处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经新洲区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判肇事司机承担40%责任,陈某承担60%责任,高速公路管理处无需担责。

行人高速路上被撞身亡

今年1月24日晚8点半左右,武汉新洲男子陈某(化名)趁汪集高速收费站出口闸杆起来的时,越过闸杆进入高速公路。到了晚上9点10时,广水男子许某(化名)开车从江西回到广水老家,而此时陈某走在了高速正道,许某的车正常行驶中,行至湖北武英高速公路武汉向41KM+00M处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当场死亡,许某的车辆受损,事故现场惨烈。经交通管理部门划分责任,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许某承担次要责任。

随后,陈母将许某、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上,对于高速公路管理处是否承担责任,双方展开了辩论。陈母认为高速公路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死者,存在失职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高速公路管理处则举证,其已经在高速上装有警示标语和图片。辩称当晚下着雨,陈某进入时正好背对收费人员,客观上,收费人员无法看见冲岗的陈某。

法院审理后判决无责

高速公路提供的监控视频资料显示,陈某是趁着闸杆拉起时,进入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并未看见其进入,因此法院认为,不能借此认定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未尽到法定职责。

标签: 天津两车相撞 武汉男子私闯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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