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网约车新政细则
相比京沪两地,广州对于网约车驾驶人的要求从无户籍限制,变为本地户籍或有广州居住证,仍属宽松;对车辆的限制虽有放宽,但仍与北京一样为1.8L或以上,轴距2650毫米以上,较为严格。

相比征求意见稿,最终的落地政策发生了不少变化。
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方面,办法要求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先取得注册地经营许可。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
有意见认为,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应允许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不宜对驾驶员户籍作强制性规定,但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因此,参照其他同类城市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将“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在车辆准入标准方面,最终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L简化并统一降为1.8L,在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进一步放宽至3年等。
据悉,广州市交通部门已将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在广州交通信息网发布,并将于12月22日起正式开始受理许可申请。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广州网约车新政是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及对地方的要求和授权,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国家有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的改革要求,为方便申请者办理,将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许可采取网办的方式。

车辆限制
广州——本地号牌,1.8L或以上。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新能源车辆,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配置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BD)。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还应当满足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条件。
车龄需为1年以内的新车。但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提出申请的,可以放宽至3年内车。180日后申请的必须为1年内新车。
司机限制
广州——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具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过渡期
在昨日北上广相继公布新政后,三地关于网约车新政的实施时间均为自办法公布之日起实施,但只有北京市交通委在官方关于新政的解读中,提及设置过渡期一事。
“顺风车”三地要求一致
一天两次收费合乘 必须为本地号牌
记者留意到,京沪穗三地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即俗称的拼车、顺风车一类行为的管理办法,几乎一致。即均要求顺风车辆必须为本地号牌,每天收费合乘不得超过两次,免费合乘不限次数。相比征求意见稿,广州方面仅修改了一条,即每次合乘单应详细标注时间、路线等基本信息。
六大变化解读
变化1 对司机身份及年龄有新要求
此前有意见认为,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应允许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不宜对驾驶员户籍做强制性规定,但为保障对乘客服务质量和乘客乘车安全,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参照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因此,《网约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将“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的年龄条件,修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增加了对网约车驾驶员需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要求。
变化2 对车辆排量及车龄要求放宽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在《网约车管理办法》修改过程中,按照国家对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充分考虑了各方意见,既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对高质量网约车服务的要求,又积极吸纳部分公众希望进一步降低车辆门槛的意见,统筹兼顾、平衡各方诉求及利益,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包括将网约车车辆排量标准从1.8T或2.0L简化并统一降为1.8L,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龄要求进一步放宽至3年等。
变化3 合乘应明确出行时间和地点
对于拼车、顺风车等乘运行为,有意见认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应鼓励发展,但应细化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与非法运营行为的界限。交通部门表示,为明确合乘出行计划的具体内容,避免被非法营运行为人利用,在《合乘认定意见》进一步明确出行计划及线路应当包含具体时间和地点。
变化4 将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
对于网约车营运年限,目前广州市规定巡游车营运年限为5年,网约车营运年限则为8年,相比而言,网约车可营运年限较长,车辆折旧成本较低。为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公平竞争、协调发展,在《行业改革意见》中增加了研究优化巡游车营运年限等内容。
变化5 完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责任
有意见认为,在《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相关主体的部分义务缺乏相应的未尽义务法律责任,因此,为使《网约车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交通部门完善了《网约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责任。
变化6 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监管
有意见认为,为更好地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利益,强化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监管,应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进一步细化。新政中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