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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死赖账是怎么回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YangJi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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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死赖账

一名邓姓女子在位于她奶奶家的后山封棺下葬……然而,警方发现,这不过是邓娇(化名)为赖掉债务制造的假死(详见《潇湘晨报》2017年6月27日A02版)。

近日,永州市冷水滩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公开,邓娇与其男友涉嫌诈骗罪,其父母涉嫌包庇罪,朋友涉嫌窝藏罪均被检方起诉。据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2017年5月20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冯某等人报警,称自称装修公司经理的邓娇向他们借款近百万元后“跳河自杀”了。警方很快发现,就在邓娇“下葬”后的几天里,她的一个相亲网站账号有登录和浏览的记录。

原来,邓娇因做生意经营不善且赌博,欠下很多债务,故而谎称自己是某装饰公司业务经理,骗取他人2942302元后,又想“假死”来躲债。按照母女间商议的结果,5月18日,母亲郭某称邓娇跳河自杀。之后郭某把邓娇假死躲债的事告诉丈夫邓某,邓某同意了。

于是,二人买来棺材,装上石头、衣服及棉絮,运回老家土葬。5月20日,邓娇联系到朋友程某,程某明知邓娇涉嫌诈骗,为了与邓娇发生性关系,帮助她藏匿。邓娇情人于某不但帮隐瞒,还给钱方便藏匿。2017年6月14日,邓娇、于某、程某、郭某被抓获归案。同日,邓娇父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标签: 女子假死赖账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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