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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需必看!武汉刚需买房新规15日执行 解读武汉买房新规

WuYaNan

中国建筑信息模型(BIM)市场前瞻分析与投资战略规划咨询

11月12日,武汉市房管局修订《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并对外公布,新规从昨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两年。

均价低于2万元、14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优先供应给符合条件的刚需无房家庭。昨日,位于汉阳区建港路的一个楼盘举行刚需无房家庭线上优先选房,该项目包含装修价格约2万元每平方米。

均价2万元楼盘刚需摇号

昨日下午2时10分开始,汉阳区建港路一楼盘举行刚需无房家庭在线选房。该楼盘此次主推建筑面积约185平方米的四房、约104平方米的三房,均价约为20000元每平方米,含3000元每平方米的装修。据了解,该项目毛坯备案价格为1.7万元每平方米,在15日之前即取得《预售许可证》,因此仍按照原《规程》执行,并未将全部104平方米的户型拿出来优先供应刚需。

据了解,前期通过资格核查的105个刚需家庭,经过公证摇号,最终有63个家庭选到了房。

据武汉市房管局统计,截至10月底,该市已有235个商品住房项目纳入刚需优先选房范围,刚需优先选房总套数33421套,总建筑面积约332.91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部分刚需无房家庭的购房需求,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但是,部分热点区域“一房难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同时,当前武汉市住房需求仍以中小户型为主,但供应难以匹配,导致住房结构性供需关系失衡。新规的出台,就是为引导开发企业加大中小户型供应,进一步缓解热点区域供需矛盾。

按照新规,预售备案均价低于(不含)20000元每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不含)14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按10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上个月武汉楼市量价齐涨

尽管今年武汉楼市“金九银十”成色不足,但上个月仍量价齐涨。

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武汉10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5%。省内襄阳市与武汉涨幅相同,排名全国前列。

武汉上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5%,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价格涨幅最大,达到3.1%,是推动房价上涨的最主要因素。

成交量上涨也较大。武汉市房管局公布数据,今年前十个月武汉新建商品住宅销售127980套,据此推算,十月份武汉新建商品住宅销售15085套,比9月上涨16.8%。




国家统计局表示,10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总体稳定。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二手住宅环比下降;二线城市环比涨幅均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微扩,二手住宅涨幅回落。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要求,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部分区域住房供应不足、刚需群体购房难、“一房难求”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努力满足首套刚需,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及时稳定市场预期,缓解“一房难求”矛盾,我局及时研究首套刚需购房保护性措施,并于2018年2月起组织开展刚需人群优先选房项目试点,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为全面推进实施我市刚需优先选房措施,特制发《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

二、重点内容

(一)明确对象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平方米(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120 平方米(含120 平方米)的准售房源,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凡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时间范围认定:以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提交刚需家庭购房资格核查申请之日起前3年,凡在该时间段内,购房人作为出让方存在住房交易行为的交易信息记录,均纳入刚需家庭3年内住房交易记录的判定范围。

交易行为认定:以房屋交易监管业务类型为判定范围,凡个人作为出让方在市区房管部门办理过交易监管手续的房屋交易行为,均作为房屋交易行为记录进行认定。具体包括:存量房买卖、拍卖、抵债、房屋赠与(不包括灭失注销、离婚析产等)。

(二)明确公证销售方式。《操作规程》明确要求开发企业首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优先选购房源和优先选房顺序必须经公证摇号确定。下一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市公证协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公证摇号规则指引,进一步明确有关摇号销售监督公证措施,确保摇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明确优先选房资格申请、审核、异议方式。《操作规程》要求在“购房登记”环节,开发企业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受理刚需人群购房登记;“资格申请”环节通过信息系统共同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信息中心应于4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反馈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同时,明确“异议处理”途径,对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向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信息中心受理后应于48小时内反馈复查结果。

(四)与全过程监管要求紧密衔接。《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与我局推行的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项目销售全过程监管有关要求一致,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意向购房登记规模,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我局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工作规范,确保市场监管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标签: 房产 武汉刚需买房新规 10月武汉楼市量价齐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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