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年出车祸100多次
6年出车祸100多次是怎么回事?6年出车祸100多次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这么多次车祸呢?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苏州有这么一名男子,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不过,不是他们家倒霉,这一切都是策划好的。最近,在苏州一个偏僻的巷子里,一辆尾号为V67的轿车撞上了电线杆,事故发生后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公司方面在审核时发现了疑点,2015年4月,一辆尾号为01z的轿车也是在同样的地方撞上了这个电线杆。巧合的是,车辆都是一名姓张的男子所有。保险公司随后调出了近几年的保单,发现张某和三家修理厂的名字频频出现在几份保单上。
保险公司觉得事有蹊跷,向南京玄武警方报警。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首先,保单上出现的这三家修理厂是同一个地点,只是在6年时间里换了三个名字,而张某本人就是这家维修厂的老板,车子每次出事故都是在自己厂里维修的。
发生事故的车辆,一方是张某和亲属的车子,而另一方多是在张某店里维修的车辆。种种证据表明,张某涉嫌诈骗。10月底,警方在苏州将张某等六人抓获。张某交代,他发现保险公司不同地点的理赔员不同,同一辆车也可以在不同公司投保,便伪造不同的交通事故,有时甚至利用同一处车损多次向不同的保险公司重复索赔。
经查,从2012年开始,张某等人在不同地方制造100多起车祸骗保,有些时候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上险,已查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目前,张某等六人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什么是交通事故骗保
《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交通事故骗保属于诈骗行为。
交通事故骗保判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