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发改委与交通运输委员会为及时反映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化对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影响,按照深圳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深发改【2017】501号)的有关规定,现调整深圳市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

11月21日,深圳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由于成品油价下调,11月23日零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
据深圳发改委和深圳交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显示,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70元/升下调为7.29元/升。
根据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自2018年11月23日零时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这已经是今年下半年以来第6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次调整皆源于92号(国V)汽油的价格浮动。
2018年下半年燃油附加费调整经过:
11月23日调整为2元/车次
8月13日调整为3元/车次
7月30日调整为2元/车次
7月16日调整为3元/车次
6月15日调整为2元/车次
6月1日调整为3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