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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补助要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Guo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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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补助要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日。修订草案提到,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涉及公务员工资、加班补助、职级晋升、申请提前退休等多方面。


具体都有哪些变化和亮点?大家一起来看看

公务员待遇

有人认为,公务员职业稳定性强,甚至误以为公务员是非常轻松的工作。而实际上,对于大部分公务员来说,加班加点工作已是常态。而且,我国的《劳动法》并不适用公务员。这意味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补偿等条款,都不适用公务员。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

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修订草案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修订草案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还提到,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非领导职务以后晋升更快

此次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

以前,非领导职务是这样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修订草案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原来的正科副科,变成了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更容易,更快了!以后工作四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工作满三十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修订草案第九十三条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完善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

修订草案说明中提到,为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依据监察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修订草案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其他问题详解

问题1: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答: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等有具体职务的。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等。

此前,镇长(领导职务)、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都对应于正科级,类似的:县长、调研员=>正处级,厅长、巡视员=>正厅级。

多数情况下,一个人不会同时担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请记住,只是多数情况,因为确实还有不少省厅、部委中会有同时兼任的案例。

问题2:此次改革,对于新入职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注意:研究生是否定为四级主任科员还需要条例细则进一步明确,这里只是预测。)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同样,这里只是预测。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问题3:对于目前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弄个对应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问题4: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答:在我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晋升体系。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有点儿特殊的情况是,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问题5:国企会受到什么影响?

答: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分别是三套不同的晋升体系。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问题6:职级的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吗?

答: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但是要注意,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

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问题7:非领导职数有人数限制吗?

答: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新的公务员法出台后,是否还会有人数限制,需要看具体细则规定。

需要注意,在2015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在县级以下单位非领导职数有所突破。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再次强调会坚持此前改革,所以不会发生变化。

此次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务员法出台后,县级以上的非领导职数是否也会突破。

问题8:每个层级的晋升,是自动提拔吗?

答:根据前期试点和现阶段实际操作,并不是自动提拔,需要人事部门走个流程。流程是人在操作,存在不确定因素。对于无限制的情况,基本上是到点就提。

问题9:对于基层股级干部是否有影响?

答:公务员法中,副科是最低的行政级别,大致对应于X县财政局副局长的级别。但是财政局内部也有预算股等部门。这些部门一把手、财政局的中层干部,就是股长。比副科级别还要低的官员。

虽然级别低,但股长是目前县、乡两级行政管理中的中坚力量。某些股长实权也不容忽视,比如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股长,目前一般按照领导职务序列来对待,但是此次并没有在公务员法中加以明确。

问题10:这次改革,与此前2015年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有何不同?

答:直白点说,就是以前县以下的改革,现在普遍化了,无论哪个层级都可以。

标签: 公务员加班补助要来了 公务员加班补助标准 2018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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