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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新房装修标准实行最高限价 河北承德楼市调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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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5月发布《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后,河北省承德市发文再次升级调控。12月10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近日,承德市住建局、国土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进一步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的同时,明确围场县、隆化县、宽城县纳入调控范围。同时明确严厉打击规避调控政策行为。

《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购房资格审查。一是承德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不满1年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二是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1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围场、隆化、宽城县纳入调控范围。《意见》提出,隆化县、围场县、宽城县纳入调控范围,统一执行《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限购、限贷、限售等具体措施。

《意见》亦提出,采取“双限、双竟”的方式出让的地块,其商品住房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备案和销售;其他方式出让地块商品住房销售备案价格,住建部门要以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楼面地价、建安成本、合理利润和区位等因素,指导和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物价部门要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要求,强化销售现场的监督检查。

房企教唆规避住房限购政策,暂停6个月网签。《意见》指出,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6个月。其次,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旦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三是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我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承德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去年5月,承德市发布《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承德市区(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兴隆县、滦平县、丰宁县、承德县、平泉县范围内,能够提供本市一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含)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

不过,亦有不少城市显露出调控松动信号。

厦门发布通知10月1日起,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放宽在我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厦门第一次放宽落户政策。有观点称,厦门放宽落户政策意在托底楼市。

10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说明》称,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网签价格指导机制进行优化,严禁开发企业拆分价格报备。这也意味着,住宅售价将按真实价格备案。

江西对新房装修标准实行最高限价

在江西开全省会议研究楼市形势,着力控“价”稳市场后,近日江西省出台楼市政策重拳整治房地乱象。12月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显示,近日,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重点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上市预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属地房管部门报送商品房开发项目预(销)售半年计划,预(销)售许可申请前须报送商品房“一房一价”表,并纳入网签备案系统进行价格管理。房管部门对未按制度报送上市计划和“一房一价”表的项目,暂缓办理网签。

此外,达到预售条件的楼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30日内向预(销)售审批行政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对外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批准预(销)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应当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商品住房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包括预售许可证及预售方案信息;商品房“一房一价”表信息等。

对于规范精(全)装修商品住房的销售,房管部门应当对新批精(全)装修商品住房楼幢的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开发企业应提供多种装修方案供购房者自愿选择。

《通知》还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或者囤积房源,不得价外加价或者以捆绑车位(车库、柴火间、储藏间等)、装修等附加条件变相价外加价;不得扩大面积建造样板房,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变相垫付首付款或者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不得一房多卖或者向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者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规避限购政策;不得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今年1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江西省召开2018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稳定市场的信心,着力控“价”稳市场。

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强指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稳定市场的决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近期,有多个地区继续加码楼市调控。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个月内不得调高经审核备案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

12月10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近日,承德市住建局、国土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进一步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的同时,明确围场县、隆化县、宽城县纳入调控范围。同时明确严厉打击规避调控政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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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地产 楼市调控政策 江西新房装修设最高限价 承德楼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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