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

国务院:应急救援车将悬挂专用号牌 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附应急救援车辆出动要求

WuYaNan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对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

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中符合执行和保障应急救援任务规定的悬挂专用号牌,主要包括灭火消防车、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战勤保障消防车、消防摩托车、应急救援指挥车、救援运输车、消防宣传车、火场勘查车等。

通知明确,对悬挂专用号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收车辆通行费和停车费。

通知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此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急部负责制定悬挂专用号牌机动车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办法。悬挂专用号牌消防救援车辆的环保政策平移不变。

据悉,专用号牌分为汽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两种。汽车号牌每副两只,分别悬挂在车辆前后部;摩托车号牌为单只,悬挂在车辆后部。

专用号牌为白底黑字,配以红色汉字“应急”,其中:汽车号牌字符共8位,依次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所属救援队伍代号、四位序号和汉字“应急”;摩托车号牌字符共7位,依次为汉字“应急”、省(自治区、直辖市)汉字简称、三位序号和所属救援队伍代号。

悬挂专用号牌车辆外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标识涂装,车身前面涂装“救援RESCUE”字样,车身侧面涂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徽标、“消防”字样和所属单位名称、车辆编号,车顶涂装车辆编号,车身两侧及车辆尾部涂装装饰条。


车辆出动要求:

1、紧急接警出动(火灾、井下救援)驾驶员听到警铃、警报后发动车辆出库,在值班干部的带领下立即赶赴事故地点。返回队部后应及时填写记录,值班中队长应及时填报出车记录并报局车队;非紧急出动应向值班中队干部和后勤装备科请示;

2、严格出车请示制度,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救援车辆;

3、在非紧急出车途中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如需改变路线时带车干部应电话请示领导或局车队队长。

4、非急特殊情况,必须由主驾驶员或副驾驶员驾驶车辆;

5、行车中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严禁开霸王车;

6、行车中应时刻保持注意力,经常观察车辆仪表工作显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7、归队后及时补充油、水,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障车辆完好;

8、出车前、行车中、归队后,必须对车辆进行以下几方面检查:

(1) 灯光、信号、证件是否完好齐全;

(2) 雨刮器是否完好运转正常;

(3) 离合器是否分离彻底;

(4) 燃油和机油是否充足;

(5) 蓄电池液面是否达到标准;

(6) 发电机、散热器皮带(老化程度和张紧度);

(7) 制动器(检查各车轮制动是否平衡,确保不会发生一侧车胎因制动抱死而出现意外情况);

(8) 车胎和备胎(胎压和磨损检查)



公有云企业当前如何做出正确的投资规划和战略选择?

专家在线答疑
标签: 应急救援车将悬挂专用号牌 应急救援车辆出动要求

相关阅读

热点头条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