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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江苏复垦土地骗局:8000吨危险废弃物埋地下 掩埋危险废物的危害

Wu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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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江苏泰兴的一些人反映,有人利用土地复垦大肆填埋化工垃圾,填埋点遍布当地多个乡镇。

江苏泰兴市张桥镇的一片绿化带,之前是个鱼塘,2016年10月,有人开始对这个鱼塘进行填埋,说是要土地复垦。可是项目开工没多久,村民们就发现有些不对劲。

泰兴市张桥镇郭桥村村民薛新和说:“有生活垃圾,有黑土,啥都有。一边倒一边撒药,不撒药气味难闻,人受不了。我们就打110举报。”村民们举报后,镇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到了现场,找到了项目的承包方刘志荣,但刘志荣至今也不承认当时填埋了化工垃圾。

尽管施工方不承认填埋的是黑色的化工垃圾,但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现场填埋的的确是化工垃圾,是从附近的泰兴市友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运过来的。这些化工垃圾是这个厂生产一种叫单氰胺的产品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

土地复垦项目竟成了垃圾填埋场 多次举报无人管

有关部门决定让友联化工和项目承包方将这些单氰胺废渣和生活垃圾拉走。但是村民们称这些化工垃圾并没有全部拉走。记者找来了一台挖掘机想一探究竟。挖掘机一开始挖,就发现了带着强烈氨气气味的黑色物质。

再往下挖,黑色的污水越来越多,现场挖掘不得不停止。看来2016年友联化工和项目承包方,并没有将填埋的化工垃圾全部拉走。非但如此,村民们称,之后在郭桥村、临近的薛庄村,还有其他几个村庄进行的多个土地复垦项目中,化工垃圾又出现了,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些村庄的鱼塘一个接着一个被填,土地复垦项目竟然又变成了垃圾填埋场。村民们说,他们多次举报也没有人管。

多个村庄的黑色化工垃圾均为一承包方所为




工程从2016年持续到2017年年底,当填到薛庄村的一个鱼塘时,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2017年12月6日,王先生将此事举报到泰兴环保局。

等了两天不见回信,王先生和6位村民一起将此事举报到泰兴市环保局的上级单位泰州市环保局。2017年12月8日,泰州市环保局对此进行调查,泰州市电视台对此事作了跟进报道。泰兴市环保局调查后发现,薛庄村的黑色化工垃圾跟之前在郭桥村发现的一样,也是从友联化工厂拉出来的。把它填到池塘里的,也是复垦项目承包方刘志荣。

虽然友联化工和施工方都推卸责任,环保部门认定他们就是责任方,并责令他们把这些化工垃圾清理干净。一份泰兴环保局信访办理汇报文件称,2017年12月15日,对现场再次督察,该处填埋点单氰胺废渣已清挖,并运回泰兴市友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固废堆放场内存放。

这些化工垃圾真的全部清运走了吗?

2017年12月26日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介入此案调查,发现有许多从薛庄村土地复垦地块拉出的单氰胺废渣,被堆放在离这里10公里左右的姚王镇桑木村路边。

由清华大学亚洲太平洋地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中称,这些的单氰胺废渣,无机氰化物检出率为100%,50个样品中有11个氰化物浸出毒性超标,最大值超标4倍。这就是说,这批废渣已经不是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而属于危险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议归类为“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

有机氰化物废物因含有有毒物质,如果随意排放进入环境中,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对水生物和土壤中的微生物造成毁灭性伤害,严重破坏生态系统。

近8000吨废渣大部分埋在地下

经过调查发现,友联化工和土地复垦施工方在薛庄村倾倒的单氰胺废渣,远远超过了他们所称的80吨。殷爱文表示,经查,从2017年4月25日到7月7日,2017年12月5日到12月7日,这两段时间,倾倒的废弃物总计就达到7977.6吨。

这些危险废弃物会对居民和环境带来严重危害,那剩余的7000多吨危险废弃物又到哪儿去了呢?村民们表示,只拉走了一小部分,大部分埋在底下。记者像在郭桥村时那样,随机选了一个地方,用挖掘机一挖,就挖出了大量散发着浓烈氨气味的单氰胺废渣。

当地各部门监管不力 清理费用将高达三四千万

这17个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历时三四年,有十几万立方的填土量,需要一万多标准渣土车才能拉完。仅薛庄村这一个地块,近8000吨的化工垃圾,粗算下来就需要500多车次。那么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部门又是怎么监管的呢?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祝萍说:“我们国土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项目的立项,然后向上上报,由各个乡镇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在记者采访结束之后一周,泰兴市政府开始对薛庄村的危险固废进行清理,然而仅清理这一个地块的污染源,就需要付出三、四千万元的高昂费用。

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土地复垦就是为了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2011年国家还为此颁布实施了《土地复垦条例》加以规范。

其中,《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将重金属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用作回填或者充填材料。利用土地复垦大肆填埋化工垃圾,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涉嫌触犯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土地复垦的初衷。更严重的是,问题早就已经暴露,村民早就已经举报,可相关部门却没有及时作为。监管部门要负起责任,首先就得竖起耳朵,听得见群众的声音,睁大眼睛,看得见存在的问题。


危险废物有什么危害?

危险废物具有多种危害特性,主要表现为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害性质(如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和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害性质(如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

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通过下述途径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污染。

(1)对水体的污染 废物随天然降水径流流入江、河、湖、海,污染地表水;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随渗滤液渗入土壤,使地下水污染;较小颗粒随风飘迁,落入地面水,使其污染;将危险废物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会造成更大的污染。

(2)对大气的污染废物本身蒸发、升华及有机废物被微生物分解而释放出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废物中的细颗粒、粉末随风飘逸,扩散到空气中,造成大气的粉尘污染;在废物运输、储存、利用、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和粉尘;气态废物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3)对土壤的污染有害废物的粉尘、颗粒随风飘落在土壤表面,而后进入土壤中污染土壤;液体、半固体(污泥)有害废物在存放过程中或抛弃后洒漏地面,渗入土壤;废物中的有害物质随渗滤液渗入土壤;废物直接掩埋在地下,有害成分混入土壤中污染土壤。

由于危险废物的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并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或几种以上的危害特性,且这种危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和滞后性。如果对危险废物的处理不当,则会因为其在自然界不能被降解或具有很高的稳定性,能被生物富集,能致命或因累积引起有害的影响等原因对人体和环境构成很大威胁。一旦其危害性质爆发出来,产生的灾难性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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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央视曝光江苏复垦土地骗局 掩埋危险废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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