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将落地
2019年1月1日起,会有哪些法律、新规开始施行呢?我们的生活又会发生哪些变化呢?

➤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新个税法实施引关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起征点调整至每月5000元,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首部电商法最高罚款200万元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法律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合同、快递物流、电子支付等方面。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根据《电商法》,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
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方案》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方案》还提出,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独生子女补助标准提高,这也意味着此前实施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将统一于国家基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增高,补贴形式由中央安排。
➤电子证照有了新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六项国家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的“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办事的方便与快捷。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事业单位:两年一次调资窗口期
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梳理发现,陕西、福建、辽宁、江西、广西等多省份都已于2018年出台《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或相关文件。随着其他省份的逐步跟上,2019年国企工作将不复是“金饭碗”,国企员工也将逐步同非国企员工一样,能者多得、多劳多得。
《意见》中提出的“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不同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调节过高收入”正逐步成为现实。
另外,2018年也正好是两年一次的事业单位调资窗口期,但目前尚未有官方文件出台。苏海南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透露,2018年,国家确有针对公立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进行探索研究。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这些新规将落地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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